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广西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6-038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风险提示:
●关于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广西能源”)2026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或“本次发行”)
摊薄即期回报测算,是以分析主要财务指标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后的变动为
主要目的,是基于特定假设前提的测算,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
断,也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承诺。公司经营业绩及财务数据以相应定期报告
等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
干意见》
(国发[2014]17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
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规定,为保障中小
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
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
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公司基于以下假设条件就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分析,提
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假设条件不构成任何预测及承诺事项,投资者不应据此
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本
次发行方案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及实际发行的情
况为准,具体假设如下:
(1)公司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
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公司预计本次发行于 2026 年 11 月底实施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
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
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在预测公司期末总股本时,以预案公告日的总股本 1,465,710,722 股为
基础。除此之外,仅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影响,不考虑转增、回购、股份
支付及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4)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140,000.00 万元,
按照假设测算发行价格为 4.53 元/股(该价格为公司 A 股股票于 2026 年 6 月 12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则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309,050,772 股。
上述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份数量仅为估计值,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
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最终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票数量;本次发行
实际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注册、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
终确定;
(5)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095.80 万元,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216.25 万元。根据公司经营的实
际情况及谨慎性原则,假设 2026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亏损分为三种情形:①较 2025 年度持平;②较
对未来利润的盈利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响,
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
担赔偿责任);
(6)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
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7)假设除本次发行外,暂不考虑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影
响的行为;
(8)未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主要财务指标的摊
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 2026 年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
况、公司业务发展状况等诸多因素,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
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测算如下:
项目 不考虑本次发
/2025.12.31 考虑本次发行
行
情形 1:较 2025 年度持平
总股本(股) 1,465,710,722 1,465,710,722 1,774,761,49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21,095.80 -21,095.80 -21,095.8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33,216.25 -33,216.25 -33,216.25
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439 -0.1439 -0.141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439 -0.1439 -0.141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0.2266 -0.2266 -0.2227
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
-0.2266 -0.2266 -0.2227
(元/股)
情形 2:较 2025 年度亏损减少 20%
总股本(股) 1,465,710,722 1,465,710,722 1,774,761,49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21,095.80 -16,876.64 -16,876.6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33,216.25 -26,573.00 -26,573.00
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439 -0.1151 -0.113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439 -0.1151 -0.113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0.2266 -0.1813 -0.1782
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
-0.2266 -0.1813 -0.1782
(元/股)
情形 3:较 2025 年度亏损减少 50%
总股本(股) 1,465,710,722 1,465,710,722 1,774,761,49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21,095.80 -10,547.90 -10,547.90
项目 不考虑本次发
/2025.12.31 考虑本次发行
行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33,216.25 -16,608.12 -16,608.12
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439 -0.0720 -0.070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439 -0.0720 -0.070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0.2266 -0.1133 -0.1114
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
-0.2266 -0.1133 -0.1114
(元/股)
注 1:该假设分析仅用于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
指标的影响,并不构成公司对 2026 年度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
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注 2:每股收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
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收购桥巩能源 33.7202%股权
和补充流动资金,以扩大公司经营规模、降低财务成本,进而提升经营业绩。本
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会增加,由于最近一年公司处于亏损状态,预
计本次发行暂不会导致公司每股收益被摊薄。但随着公司经营状况逐步改善、实
现盈利后,本次发行仍存在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可能性,公司面临因本次发行导
致即期回报有所摊薄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收购桥巩能源 33.7202%股权
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经过了严格的论证,项目实施有利于进一
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及合
理性。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广西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以及公司从
事募集资金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收购桥巩能源 33.7202%股权
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前,桥巩能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发行后,公司
的业务范围保持不变。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涉及具体建设项目及公司在相关项目
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
(五)公司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公司将采取多
种措施保证此次募集资金合理使用,保障公司业务的发展和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
具体的措施包括:
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融资决策程序,合理运用各
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同时,公司也将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控制,
加强成本控制,强化对采购、销售等各个环节流程和制度实施情况的监控,全面
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进行严格管理,并积极配
合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确保募集资金得到合理规范使用。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
机制和监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更好地回报投资者,维护股东利益,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制定了《广西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将严格执行股东回报政
策,落实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努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权益。
(六)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
为充分保证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公司及
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出具了相
关承诺,具体如下:
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广西广投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及间接控股股东广西
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规定,不越权干预上市公
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和
上交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
满足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
诺;
(3)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对
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承担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规定
采取的相关处罚或相关管理措施,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
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本人承诺未来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
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和上交
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
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若违反、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
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