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立克: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13 00:19:17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26-042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
于 2026 年 6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可
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
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
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修订稿。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
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析,并提出了
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
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测算
  (一)测算假设及前提
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于 2026 年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用于估计本次
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最终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影响,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批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
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假设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的总股本 495,964,013
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股票数量对股本的影响,不考虑公司其余日常回购股
份、股权激励、利润分配或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股票数量仅为公司用于本测算的估计,本次发行股票实际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审
批、发行认购等情况最终确定;
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 29,963.99 万元
和 26,470.99 万元。在此基础上,按照公司 202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 2025 年度持平、增长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 2026 年盈利情况和现金分红的承诺,
也不代表公司对 2026 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对公司的盈利预测;
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
影响,具体如下:
        项目
    期末总股本(股)         495,964,013      495,964,013      545,560,414
假设一:公司2026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2025年度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2             0.60             0.5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61             0.60             0.5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
收益(元/股)
假设二:公司2026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2025年度增长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2             0.66             0.6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61             0.66             0.6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
收益(元/股)
假设三:公司2026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2025年度减少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2             0.54             0.4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61             0.54             0.4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
收益(元/股)
  注: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规定计算。
  由上表可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预计短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将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因此,公司短期内即期回报会出现一
定程度摊薄。
  二、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情况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所提高,公司整体资本实力得
以提升,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因此,
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可能无法与股本和净资产保持同步增长,从而导致公司每股收
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相对以前年度将有所下降。公司存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完成后每股收益被摊薄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公司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
使用的可行性分析”部分。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
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主要从事电子变压器和电感等磁性元件以及电源适配器、动力电池充电
器和定制电源等开关电源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的磁性元件产品主要应
用于新能源汽车电子、光伏储能、充电桩、UPS 电源、AI 服务器电源、工业及
消费电源、医疗等领域;公司的充电器和开关电源产品主要应用于电动工具、园
林工具、工业设备、机器人及智能家居 LED 照明以及工业及仪表等领域。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 AI 算力电源核心磁性元件智造项目、应用
于固态变压器(SST)的高频变压器研发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等,与现有主营业
务联系紧密,均围绕磁性元件以及开关电源核心业务布局展开,将以公司在现有
主营业务和核心技术为基础,顺应变压器快速发展的技术升级趋势以及下游 AI
算力电源客户需求,重点布局 AI 算力电源核心磁性元件产能扩张以及应用于固
态变压器的高频变压器产品研发,进一步扩大公司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研发实力,
满足市场和客户日益增长的需求,从而巩固并扩大市场份额,增强公司在磁性元
件以及开关电源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和行业领先地位。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重视人力资源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人事管理制度,制定了《员工手
册》《考勤管理办法》《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管理规则》《晋升调配管理办法》
《奖惩管理办法》《招聘管理办法》《离职管理办法》等人事制度,从员工聘用、
培训、薪酬考核、晋升与奖惩、员工退出机制等方面都做了详细规定。
  在人力资源建设方面,公司坚持以内部人才培养为主,外部专业人才引进为
辅的原则,定期引进一定量的应届毕业生,自主培养技术和管理人才,整体提升
公司员工素质和专业水平。公司逐步建立起各岗位绩效考核制度并不断完善,针
对关键核心岗位建立起任职资格管理体系。
  经过多年的投入与发展,公司已建立了一支结构合理、经验丰富、创新能力
强的研发团队,技术人员均拥有多年的电感、变压器等磁性元件的研发从业经验,
为公司持续技术创新提供了坚实基础,同时储备了管理、研发、生产和销售等各
领域的优秀人才。公司研发负责人为行业知名专家,担任多个行业专家委员会委
员,对行业前沿发展和市场需求具有敏锐的预判和研发能力。
  为应对本次募投项目带来的业务增长与技术挑战,公司已制定了完善的人才
引进与培养计划,将通过内部选拔与外部引进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扩充在高频
变压器等前沿技术领域的研发与项目管理人才,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与公司
的长远发展。
  公司是国内为数不多具有独立设计、开发新产品能力的磁性元件厂商。由于
磁性元件和电源产品主要以客户定制为主,客户对于产品的性能规格有着差异化
的要求,公司能够根据客户给出的指标设计出性能、质量最适合客户需求的产品。
  在磁性元件方面,公司的设计与研发优势明显,建立了汽车电子、充电桩、
光伏储能、服务器、UPS 等设计平台及数据库,积极开拓进取,开发出系列高度
集成磁性元器件及自循环液冷等高附加值产品,引领业内技术发展潮流;在开关
电源方面,公司在电动工具领域的智能充电器领域、机器人和机器狗电源方面、
高清投影仪及音视频适配器产品方面、大功率高性能平台产品方面等领域展开了
积极研发。
  公司凭借多年稳健经营和卓越的产品与服务,成功树立了行业领先的品牌形
象,并积累了众多在各领域具有市场主导地位的优质客户。我们的主要客户包括
国内外知名上市公司以及细分行业的龙头企业。磁性元件客户涉及新能源汽车电
子、光伏储能、充电桩、UPS 电源、网络设备、AI 服务器电源、工业电源、轨
道交通等领域,电源客户涉及电动工具、智能家居、逆变储能、消费类电子等应
用领域。
  依靠快速的客户响应速度和良好的产品质量和客户服务,公司与客户之间建
立了长期稳定的关系。公司通过与各领域的优质客户合作,及时掌握下游产品技
术的发展趋势和客户的需求变化,保证公司产品位于技术和应用发展的前沿。客
户自身优良的资质以及公司与客户之间建立的稳定合作关系为公司的长远健康
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通过持续优化客户结构,公司进一步巩固了在行业中的
竞争优势,为未来增长提供了强劲动力。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本次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有所下降,公司拟通过完善公司治理,
加强经营管理及内部控制,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完善利润分配制度,积极提升未
来收益,实现公司发展目标,以填补股东回报。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规定和实际情况,公司
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和监管进行了明确
的规定,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和公司董事会的决议,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
中,并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和监管银行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保证募集资
金得到合理、有效的使用。
  (二)加速募投项目投资进度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 AI 算力电源核心磁性元件智造项目、应用
于固态变压器(SST)的高频变压器研发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等,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行业技术发展方向和公司的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
随着项目逐步进入回收期,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将得到显著提升,有助于
填补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为确保募投项目按计划实施并尽快实现预期效益,
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提前实施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
位后,公司将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尽可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合法、科学、有效地安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
公司将积极推动相关产品销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以
尽快产生效益回报股东。
  (三)加大研发和市场开发力度
  公司将持续增强研发投入,优化现有产品的性能,保持对新应用领域的产品
研发,不断巩固公司技术的领先地位。在提高公司现有产品核心竞争力的同时,
拓展新业务、新领域,形成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公司深耕电力电子元器件行业多年,积累了一批重点客户,在新能源汽车电
子、光伏储能、充电桩等领域已与大型客户建立合作关系。未来公司将继续巩固
现有市场客户,进一步加大对汽车电子、光伏储能、充电桩、电动工具等市场的
开发力度,以实现公司销售收入的稳步增长。
  (四)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充分行使权利,董
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合理和谨慎
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确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五)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情况下优化投资回报机制,保证公司股东收益
回报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的议案》,在对未来经营绩效合理预计的基础上,制订了
对股东分红回报的合理规划。
  未来,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及股东回报规划文件中的利润分配政策,
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在公司实现产品结构优化升级、
企业健康发展和经营业绩持续提升的过程中,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积极推动对
股东的利润分配,增强现金分红透明度,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
给予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合理回报。
  六、相关主体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
承诺
  为确保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作出以下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
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式损害公司利益。
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作出其他要求,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
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如果违反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
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
照其指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依法对本人/本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措施或采
取相应监管措施;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相应
补偿责任。”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促使拟实施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作出其他要求,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
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履行。如果本人违反本人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人将按照相关规定履
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
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依法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措
施或采取相应监管措施;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
偿责任。”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可立克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