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0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于2026年6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10日以电
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有关法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晓萌女士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会议逐项审议并
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了逐项核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的条件和资格,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
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定了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方案。
逐项审议表决内容如下: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
币1.00 元。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
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
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
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
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
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
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公司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
决定后,由董事会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竞价结果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深交所相关规则及规定对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的股票。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142,800.00万元,含本数)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本次发
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
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若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发行股
份数量的上限将作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深
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
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
承销商)协商确定。
为进一步保证公司控制权的稳定,在本次发行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
会同意注册后,公司在报送发行方案时,将根据具体情况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要求,针对参与竞价的对象限定单一认购对象(包括其关联方)认购股份数量(比
例)的上限,并限定单一认购对象(包括其关联方)本次认购股份数量加上其认
购时已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比例)后的股份数量(比例)的上限。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
事项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息同时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息金额,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
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
决定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会
授权范围内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以竞价方式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142,8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
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年产 10 万吨高性能锂电池磷酸铁锂正
极材料改扩建项目
年产 5 万吨高性能锂电池磷酸铁锂正
极材料生产线项目
合计 169,205.29 142,800.00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在不改变拟投资项
目的前提下,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优先顺序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行筹措资金解决。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
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予以置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在上述
股份限售期限内,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原因而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
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
后公司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主板上市交易。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
报告的议案》
为了满足业务的发展需要,进一步增强资本实力和盈利能力,公司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了《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充分论证了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
性,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发行方式的可行性,发
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发行对于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以及填补的具体措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
关文件。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进行了研究和分析,并
编制了《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
件。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
关文件。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
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要求,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可
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风险提示,并制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
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拟采取填补措施及相
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
议案》
为进一步增强回报股东意识,健全和完善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
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股东,引导股东树立长期价值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综合公司未来
经营发展规划、盈利能力、现金流量状况等因素,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6
年 — 2028 年 ) 股 东 回 报 规 划 》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工作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股票
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
授权人士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证
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
象的选择、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有关的其
他一切事项;
(2)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
申请文件、申报文件和其他重要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
手续,签署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以及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
件(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协议、聘用中介机构
协议、需向监管机构或中介机构出具的各项说明函件或承诺书、募投项目实施过
程中的重大协议或合同等);
(3)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以及
监管部门的意见,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会决议允许的
范围内,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或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
行相应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规模、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方式、发行对
象,调整后继续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相关事宜;
(4)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5)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修改《公司章程》、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具体事项,处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宜;
(6)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
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审批备案或实施情况、实
际进度及实际募集资金额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7)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公司本次发行
应建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上述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中集中管理,并与银行、保荐人签订募集资金的三方监管协议。授权
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签署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
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
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况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延期实施。
本次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决议的有效期为自
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孙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孙公司丰元(云南)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元云南”)
在云南红塔产业园区观音山片区投资新建年产5万吨高性能锂电池磷酸铁锂正极
材料产线,同时丰元云南对已建成投产的一期年产5万吨锂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
锂产线实施升级改造,改造后产能规模保持不变,产品主要投向为高性能锂电池
磷酸铁锂正极材料。投资新建及升级改造高性能锂电池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预
计投资总额不超过8.2亿元。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投资有关的全部事宜,包
括但不限于:签订相关的具体协议,签署和办理项目公司相关的协议和事项,制
定和实施具体方案,办理本次投资合作所需的监管机构、政府部门审批等相关事
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投资建设及升级改造高性能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暨投资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6-035)。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分公司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北京、上海以及青岛分别设立分公司。本次设立分公司有
利于公司优化战略布局,拓宽引进优秀人才渠道,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
力。分公司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营业场所、负责人等基本情况以市场监管机
关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分公司设立登记的相关手续。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6)。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决议;
决议;
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