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79 证券简称:惠城环保 公告编号:2026-052
债券代码:123118 债券简称:惠城转债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担保生效后,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前述担保风
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十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为参股
公司山东惠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惠亚”)向银行申请总额为人
民币 4,500.00 万元的银行授信按其持有山东惠亚 34.8755%股权比例提供担保,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69.4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9 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参股公司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
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山东惠亚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以下简称“浦
发银行东营分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向浦发银行东营分行申请流动
资金贷款人民币 600.00 万元。公司与浦发银行东营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金额 209.00 万元。同时,山东惠
亚股东王永颖和董事长仉杰分别与浦发银行东营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山东惠亚股东王永颖和董事长仉杰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保证人: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
债务人:山东惠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
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
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
足的保证金。
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保证人对债
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
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宣布提前到期的主债权为债权确定期间内全部或部分债权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
期日为全部或部分债权的到期日,债权确定期间同时到期。债权人宣布包括债权
人以起诉书或申请书或其他文件向有权机构提出的任何主张。债权人与债务人就
主债务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
之日后三年止。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211,189.40 万
元,提供担保总余额 199,371.606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40.46%。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871.6065 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61%。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
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