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05 证券简称:电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5
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声股份”、“公司”)于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申请融资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
议案》,同意因日常业务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申请融资,预计
新增融资额度人民币 38 亿元(含本数),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因前述部分融资需
要提供担保,以及因日常业务经营需要担保,预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
保新增额度人民币 22 亿元。前述融资、担保事项决议有效期至公司下一年度担
保预计额度通过股东会审议之日止,期间内签订的融资、担保均为有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申请融资
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编号:2026-014)。
在前述股东会审批的融资、担保额度下,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同
意分别向全资下属公司广州市天诺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诺营销”)、
江西普悦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普悦”)、广州市尚瑞营销策划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尚瑞营销”)
、广州市博瑞传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
瑞传媒”)提供 20,000 万/30,000 万/5,000 万/10,000 万元授信额度,公司分别
为天诺营销、江西普悦、尚瑞营销、博瑞传媒就前述融资额度提供最高额保证担
保,最高限额分别为天诺营销两亿元/江西普悦叁亿元/尚瑞营销伍仟万元/博瑞
传媒壹亿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编号:2026-030)。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全资下属公司天诺营销、博瑞传媒分别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中信银行同意分别向天诺营
销、博瑞传媒提供人民币 5000 万元/3000 万元授信额度。前述综合授信额度项
下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贴现、法人账户透支、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保
函、信用证等业务。
同》(编号:(2026)穗银北秀授信 00863 号/(2026)穗银北秀授信 00864 号),
综合授信额度使用期限自 2026 年 6 月 11 日起至 2027 年 6 月 3 日止;
同日,公司同意为天诺营销、博瑞传媒在上述约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多笔债
权,在约定的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向中信银行提供保证担保,公司与中信银行分
别为天诺营销/博瑞传媒的前述债务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6)
穗银北秀保证 00868 号/(2026)穗银北秀保证 00869 号)。
本次保证合同签署前后担保情况如下:
本次担保前对 本次担保后对 剩余可用担
本次担保金额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债权人 被担保方的担 被担保方的担 保额度(万
(万元)
保余额(万元) 保余额(万元) 元)
电声股份 天诺营销 中信银行 5,000.00 1,034.38 1,034.38 25,000.00
电声股份 博瑞传媒 中信银行 3,000.00 1,095.26 1,095.26 7,000.00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天诺营销基本情况
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其他文化艺术
经纪代理;数据处理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票务代理服务;软件销售;软件开
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据处理
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
成服务;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
派遣服务);体育赛事策划;组织体育表演活动;体育经纪人服务;体育中介代理服
务;体育竞赛组织;个人商务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
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专
业设计服务;企业管理;摄影扩印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科技中介服务;
广告发布;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住房租赁;
文化用品设备出租;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家具制造;
金属结构制造;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百货
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
目);机械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
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医疗设备租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
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用口罩批发;医用口罩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卫生用
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
得许可的培训);汽车销售;汽车旧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
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电池销售;机动车充电
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气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
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二手车鉴定评估;二手车经
纪;二手车经销;国内贸易代理;咨询策划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
行);艺术品代理;充电桩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小微型客车租
赁经营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演出经纪;营业性演出;第二类增值
电信业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医疗美容服务;医疗服务;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
服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艺术品进出口。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21,190.84 109,625.75
负债总额 68,339.28 57,188.01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00 0.00
流动负债总额 49,900.85 54,155.26
净资产 52,851.56 52,437.74
主要财务数据 2026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25 年 1-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43,469.66 128,307.17
利润总额 501.93 2,956.69
净利润 413.83 2,384.16
行人。
(二)博瑞传媒基本情况
推广;市场营销策划;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个人商
务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人工
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图文设计制作;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
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机械设备租赁;专业设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
体育赛事策划;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
咨询服务);软件销售;软件开发;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
服务);汽车租赁;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工艺美术品及
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
属制品制造;人造板制造;金属结构制造;家具制造;日用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
日用品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仓储设备租赁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办
公设备租赁服务;摄影扩印服务;财务咨询;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业务培训(不
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检验检测服务;住宅室内装饰
装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劳务派遣服务;演出经纪。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7,590.39 16,894.68
负债总额 12,549.81 11,898.28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00 0.00
流动负债总额 9,749.81 9,698.28
净资产 5,040.58 4,996.40
主要财务数据 2026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25 年 1-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3,337.99 17,658.68
利润总额 64.91 512.90
净利润 44.18 402.10
行人。
四、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天诺营销/博瑞传媒前述债务提供担保,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的主要内容如下:
保证人: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主合同债务人:广州市天诺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或广州市博瑞传媒科技有限
公司
障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愿意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乙方同意
接受甲方所提供的最高额保证担保。
生的多笔债权,在本合同约定的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当发生
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形时,乙方有权在约定的最高债权额限度内
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
系的一系列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性文件为本合同的主合同。
月 11 日至 2027 年 6 月 3 日期间所签署的主合同而享有的一系列债权。如乙方为
主合同债务人办理的具体业务为票据、信用证、保函、商业承兑汇票保贴或其他
或有负债业务的,甲方不可撤销地承诺和保证,只要上述业务对应的合同签署日,
票据、信用证、保函等的开立日、到期日或乙方实际垫款日、履行担保责任日等
任一日期发生在本款约定期间内的,乙方基于上述业务形成的全部债权均纳入本
合同担保范围之内,甲方均愿意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如乙方为主合同债务人办
理的具体业务为保理业务的,甲方不可撤销地承诺和保证,只要上述业务对应的
保理合同签署日或履行回购责任日等任一日期发生在本款约定期间内的,乙方基
于上述业务形成的全部债权均纳入本合同担保范围之内,甲方均愿意承担相应的
担保责任。
本金人民币伍仟万/或(为博瑞传媒担保)债权本金人民币叁仟万和相应的利息、
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以及
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
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
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本合同生效之前已由乙方与主合同债务人签订的本
合同附件《转入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清单》所列的合同项下乙方享有的债权亦
转入本合同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范围之内。
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
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期限届满,债务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或发生本合同约定的保证
人应履行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乙方均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
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
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签字或加盖名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经审议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对外担保总额
度为 253,50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3.79%。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
而应承担损失金额的情形,无违规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