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8 日以通讯表决方
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2 人,
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2 人,独立董事潘峰先生、汤胜先生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
召开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有关规定,合法
有效。经全体独立董事讨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一、《关于调整与部分关联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调整与章源钨业、福安国隆 2026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额度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并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属于正常和必
要的商业交易行为,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公司销售和采购产品不会因此依
赖于任何关联方,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调整与部分关联方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
度的议案》,并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潘峰、汤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