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支付
现金方式购买海南百迈投资有限公司、海南先声百家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南京百佳
瑞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北京先声祥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先声祥瑞”)235,040,700 股股份(占先声祥瑞已发行股份的 61.50%股
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上市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收购北京先声祥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标的公司”)61.50%股份。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
十四条的规定,资产总额、交易金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等指标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资产总额与交易金额孰高值 资产净额与交易金额孰高值 营业收入
标的公司
项目 资产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上市公司 177,619.59 167,073.41 32,630.64
财务指标比例 78.42% 83.38% 179.44%
注: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的财务数据均为 2025 年末/2025 年度经审计数据。
基于上述计算,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
重大资产重组。
特此说明。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