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电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6-046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五
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
买责任险的议案》。为健全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防范化解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高”)履职责任风险,保障董高依法履
职合法权益,发挥各治理主体决策、监督及管理职能,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拟为自身及董高人员投保2026年7月1日至2028
年6月30日期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以下简称“董责
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董责险投保方案
(一)董责险释义
董责险是职业责任保险的重要分支,指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公司或第三方(股
东、投资者、债权人、员工等)遭受经济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
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及相关合理费用为保险标的的责任保险。董责险仅
保障非故意、非恶意的履职过失行为,故意违法犯罪、个人行为及保
险合同明确约定的免责事项不在保障范围内。
(二)被保险人
会成员;与董事有相同职责的被保险公司的其它高级管理人员;雇员
等一切具有管理责任的自然人。
被保险人具体范围届时以公司投保保单及保单特别约定为准。
(三)赔偿限额和免赔额
(1)公司有价证券赔偿:同累计赔偿限额
(2)公司不当雇佣行为赔偿:800 万元
(3)监管危机事件费用:200 万元
(4)调查费用:800 万元
(5)公关费用:100 万元
(6)衍生索赔调查费用:100 万元
(7)纳税责任:500 万元
(8)预调查费用:200 万元
(9)重要人员损失:50 万元
(1)身体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抗辩费用:50 万元
(2)环境破坏的抗辩费用:100 万元
(3)个人超赔责任限额:100 万元
(4)累计超赔责任限额:累计赔偿限额的 5%
(1)公司有价证券赔偿所产生的损失:20 万元
(2)不当雇佣行为:10 万元
(3)其它无免赔
(四)保险期限
保单期限为 1 年,分两期投保。第一期 2026 年 7 月 1 日至 2027
年 6 月 30 日,第二期 2027 年 7 月 1 日至 2028 年 6 月 30 日,具体生
效日期以保单载明为准。
(五)扩展条款
(六)承保机构与保费
首席承保公司及保费依据统一招标确定的结果执行,保费预计不
高于 30 万元/年。
二、备查文件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