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2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与公司拟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
干意见》
(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
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为保障
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
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测算
(一)主要假设和前提条件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证券行业情况、行业发展状况、产品
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于 2026 年 11 月末实施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
于计算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
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上限为 142,800.00 万元(含本数),发
行股票数量上限为 84,018,752 股(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总股本的
据监管部门审批、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在预测公司发行后总股本时,以预案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280,062,508
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如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
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对公司股本总额的影响;
(5)公司 2025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
别为-48,519.84 万元和-50,304.22 万元。假设公司 2026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与 2025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相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
按以下业绩增幅测算:①较 2025 年度减亏 50%;②实现盈亏平衡;③实现盈利
且该盈利规模为 2025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
对值的 20%。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
响,并不代表公司对 2026 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盈利情况及所有者权益数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金额为准;
(6)未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7)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
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公司实际经
营情况受国家政策、行业发展等多种因素影响而存在不确定性;投资者不应据此
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情况,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
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测算,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前后比较
项目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 28,006.25 28,006.25 36,408.13
情景 1:2026 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 2025 年度减亏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48,519.84 -23,367.73 -23,367.7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50,304.22 -25,152.11 -25,152.11
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73 -0.83 -0.8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73 -0.83 -0.8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80 -0.90 -0.8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80 -0.90 -0.88
情景 2:2026 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0 即盈亏平衡
发行前后比较
项目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48,519.84 1,784.38 1,784.3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50,304.22 0.00 0.00
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73 0.06 0.0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73 0.06 0.0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80 0.00 0.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80 0.00 0.00
情景 3:2026 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025 年度的绝
对值的 20%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48,519.84 11,845.23 11,845.2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50,304.22 10,060.84 10,060.84
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73 0.42 0.4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73 0.42 0.4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80 0.36 0.3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80 0.36 0.35
注:相关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
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
加。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效益主要体现在中长期,募集资金从投入使用
至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周期,若公司 2026 年度延续亏损,本次发行会使公司的
每股收益出现正向变化;若公司 2026 年度扭亏为盈,则每股收益将存在被摊薄
的风险。此外,一旦前述分析的假设条件或公司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排
除本次发行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情况发生变化的可能性。
公司在测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对 2026 年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
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
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
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拟用于年产 10 万吨高性能锂电池磷
酸铁锂正极材料改扩建项目、年产 5 万吨高性能锂电池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线
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必要性和合理性的详细分析详见《公司 2026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
行性分析”相关内容。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
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业务,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生产的磷
酸铁锂产品是在公司现有磷酸铁锂业务建设经验、生产运营经验以及研发创新经
验的基础上,对现有产品进行的产能扩张。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磷酸铁锂业
务在产品性能、技术参数等方面有所提升,但二者所面向的下游应用领域均以动
力电池、储能电池领域为主,客户类型差异较小,因此,在投产后的市场开拓、
品牌营销等方面将形成较好的协同效应,同时,本次募投项目也将充分共享公司
现有管理资源、研发资源以及销售渠道资源,有效节约部分固定性支出,实现规
模效应。本次募投项目顺应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的发展趋势,可有效满足比亚迪等
磷酸铁锂大客户的市场需求,项目实施具有较强的必要性,有利于加强公司锂电
池正极材料的生产能力,进而促进公司的技术更新和产能扩充,推进公司战略布
局,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份额,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组建了一支经验丰富、技术能力突出的研发团队,研发的锂电池正极材
料在克容量、比表面积、振实密度等产品关键性能指标达到行业一流水平。为了
进一步提升公司技术研发的实力,公司积极携手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
研究所、国家深海基地管理中心等单位,申报获批中科院等合作伙伴的科研实力
和人才资源,获取前沿的科研成果和技术支持,加快研发进程,提升研发水平。
同时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绩效管理制度,通过健全的人事制度确保人才优势的延续。
公司人员培训贯穿员工在职的各个阶段,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岗位培训和外派
培训等,在加大内部人才培养的同时,公司也一直重视外部优秀人才的引进,为
公司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人才保障。
设立初期,丰元锂能就确立了高能量密度、高安全性的产品发展方向,经过
研发部门和生产部门的不懈努力,公司已自主研发了正极材料气氛烧结控制、正
极材料表面处理、高电压材料生产等多项核心技术。截至 2025 年末,公司已获
授权专利共 100 项,其中与锂电池正极材料相关的授权专利共计 64 项。这些专
利技术涵盖了产品生产工艺、配方等多个关键环节,形成了公司在技术领域的核
心竞争壁垒。公司在不同领域持续进行科研攻关和新产品研发,注重研发投入,
不断优化产品,形成了完善且先进的正极材料技术体系。公司丰厚的技术储备为
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技术基础。
在市场开拓方面,公司与下游行业龙头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
合作过程中,公司深入了解头部客户的严格标准和个性化需求,不断优化产品性
能和服务质量。公司 2025 年 4 月与比亚迪签订了《磷酸铁锂合作框架协议》,就
共赢的合作伙伴关系;2025 年 10 月份与楚能新能源签订了《磷酸铁锂合作框架
协议》,约定在未来三年内由丰元锂能向楚能新能源供应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产品
稳步巩固,为稳定的订单来源提供了可靠支撑。
综上,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已经具备了实施募投项目的各项条件,
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即期回报可能被摊薄的风险,增强对股东
利益的回报,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填补即期回报。同时,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
者,公司制定了以下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一)积极推进公司业务发展战略升级,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公司在锂电池正
极材料领域生产能力将得到进一步增强,生产效率也将得到进一步提升,有利于
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份额、产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
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
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达产
并实现效益。
(二)加强对募集资金监管,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公司董事会的决议,把募集资金存放于
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
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确保募集资金得到充分有效利用。
(三)进一步优化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提升经营决策效率和盈利水
平
公司将进一步优化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完
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
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对流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全面有效
地控制公司经营和资金管控风险。
(四)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
制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有
效地回报投资者,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此
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未来,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
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对股东给予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的摊薄,
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六、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
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一)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
补措施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得到切实执行,维护中小投资
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或拒不履行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股
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
任。
监会及/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或发布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相关新的监管
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上述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
承诺。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
措施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如下承诺: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执行情况相挂钩;
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监会及/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或发布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相关新的监管
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上述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
承诺;
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
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本人若违反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等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
管理措施。
七、公司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
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
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
的完成情况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履行情况。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