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 A 公告编号:临 2026-034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 2026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6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
于 2026 年 6 月 12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
实际参加董事 9 人。会议由韩东丰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弃权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乌拉圭公司债权、
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有关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上的《关于拟向大连和升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乌拉圭公司债权、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上述事项已经 2026 年 6 月 10 日召开的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
议通过,三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公司已明确退出牛肉产业经营,董事会原则同意将乌拉圭 22 厂、177 厂
欠本公司货款形成的债权,因 22 厂担保案拟形成的债权和 224 厂 50%股权转让
给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鉴于 224 厂已资不抵债、净资
产为负值状况,双方确定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定价为 1 美元;出售 22 厂、177 厂
欠本公司货款形成债权的价格为与欠款等值,即为 6,344,677.85 美元;出售因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
系的关联人须回避表决。
关联关系说明:大连和升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本公司董事长韩东丰先生同
时担任大连和升董事,大连和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
联法人情形,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韩东丰先生为关联董事,已回避
表决。
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有关召开本次股东会的事项见本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会通知》公告。
三、备查文件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