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97 证券简称:中无人机 公告编号:2026-037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4/26,由公司董事长张晓军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5 年 6 月 26 日~2026 年 6 月 25 日
预计回购金额 10,000万元~20,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60.52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333.77万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4945%
实际回购金额 15,494.37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42.73元/股~52.00元/股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2025 年 6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
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后 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披露的《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20),2025 年 6 月 27 日披露的《中航(成都)无人
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9)。
二、 回购实施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
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 年 10 月 16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
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披露的《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
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3,337,7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4945%,回购最高价格 52.00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 42.73 元/股,
回购均价 46.46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 15,494.37 万元。
(三)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
响。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
况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20)。
经公司核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海涛先生、董事会秘书杨萍女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公司股份合计 7,400 股,合计增持金额 365,611 元,增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
(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增持
股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 7,700 股,合计增持金额 369,908 元,增持比例占公司
总股本的 0.0011%。具体内容详细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增持
股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总工程师郭刚先生,总会计师王飞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竞价交易方
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 6,900 股,合计增持金额 304,427.80 元,增持比例占公司总股
本 的 0.0010% 。 具 体 内 容 详 细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6 月 11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
人员增持股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中航融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中航一期
航空工业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航一期基金”)于 2026 年 2 月
日、2026 年 3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航(成都)
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
告》(公告编号:2026-006)、《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
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中航一期基金计划于 2026 年 6 月 8 日至 2026 年 9 月 7 日期间通过集中交易
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其持有的不超过 6,750,000 股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公告编号:2026-032)。目前该减持计划处于实施期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
航一期基金已累计减持 581,289 股公司股份。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
提议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回购完成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股) (股)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403,378,057 59.76 0 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271,621,943 40.24 675,000,000 100.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0 0 3,337,700 0.4945
股份总数 675,000,000 100.00 675,000,000 100.00
注:2025 年 6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
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 8 名,对应的股份数
量为 403,378,057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59.76%,该部分限售股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起上市流
通。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 3,337,700 股,根据回购股份预案,本次回购股份拟在
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将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
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
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
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