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网锐捷: 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12 21: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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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396     证券简称:星网锐捷    公告编号:临2026-22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锐捷网络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捷网络”或“控股子公司”)为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
加速应收账款资金回笼,提升公司流动资金周转效率,同意控股子公司锐捷网络在
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与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
司等类金融机构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
万元。
  (二)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授权
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业务概述:控股子公司拟与国内商业银行及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
务资格的机构开展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将控股子公司向其他企业提供服
务等一系列活动所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转让给合作机构,合作机构根据保理融资业
务合同的约定向控股子公司支付保理融资款。
  (二)合作机构:控股子公司拟开展保理业务的合作机构为国内商业银行及商
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具体合作机构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根据合
作关系、服务能力、资金成本、融资期限等综合因素确定。合作机构与控股子公司
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管在产权、
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
系,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具体每笔保理业务
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 1 -
  (四)保理交易金额:有效期内累计发生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五)保理方式: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保理方式。
  (六)保理融资费率:根据市场实际情况由合作双方协商确定。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保理机构承担应收账款债务方信
用风险,若出现应收账款债务方信用风险而未收到或未足额收到应收账款,保理机
构无权向控股子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及相应利息。
  控股子公司根据上述原则签订保理业务合同等法律文件,具体内容以双方协商
并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组织实施
  (一)授权控股子公司财务负责人根据董事会决议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控股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决策后,由控股子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分
析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并及时报告董事会。
  (三)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
监督。
  (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具
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将有利于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加速资金
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减少应收账款余额,改善资产
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
整体利益,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风险可控。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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