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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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根据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年度经营计划,
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各任职人员的具体职责,公司董事会特编
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人员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
日止。
三、薪酬标准
(一)非独立董事
理人员薪酬方案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非独立董事不兼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根据其在公司(含子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其薪酬结构、绩
效薪酬占比、薪酬发放方式按照高级管理人员方式执行,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二)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 10 万元(税前),津贴每月发放一
次。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
公司经营业绩等综合评定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基本薪酬+绩效
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
总额的 50%。
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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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贡献情况,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后确定其绩效年薪总额。可在月度、季
度、半年度及年度结束后基于审慎的原则进行发放,并预留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
在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上述绩效薪酬,将根据最终绩效评
价结果核定,多退少补。
不限于股权激励、期权、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由公司另行制定。
四、其他规定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多项公司或子公司经营管理职务的,按就高
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
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上述人员绩效工资部分视公司年度经营情况等决
定,实际支付金额会有所浮动。
(三)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涉及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等规定执行。
(五)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
后的《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执行。
五、附则
上述方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修订时亦同。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