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淼科技: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股权收购事项暨签署《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12 20: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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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3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股权收购事项暨签署《投资框架协议》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淼科技”)拟以现
金方式购买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特泰科”或“标的
公司”)6 名股东持有的 5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
沃特泰科将成为富淼科技的控股子公司。交易各方对本次交易签署了《投资框架协
议》,最终股权收购方案将经进一步审计、评估后协商确定。
  ? 沃特泰科系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企业,证券代码:
务于一体的工业水处理综合服务提供商。沃特泰科以自主研发的水处理功能性化学
品为根本,以工业水处理技术服务为核心,为显示面板、电子半导体、垃圾发电再
生能源、化工、石油石化、光伏、汽车、造纸等行业提供综合解决方案。截至 2025
年末,其已获评国家级重点“小巨人”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
家绿色工厂等多项荣誉资质,拥有已授权专利 80 余项,其中发明专利 58 项。
  ? 根据初步调查情况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江苏富淼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若后续经审计、评估确认或
因方案调整,本次交易触及重大资产重组标准,公司将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不确定性风险。
  ? 本次交易契合公司整体经营规划及水基化学品、工业水处理“双轮驱动”
的发展战略。本次交易完成后,双方将在行业客户结构、细分应用场景上形成良好
互补,并在产品矩阵拓展、技术研发创新、综合运营服务等方面产生较强的协同效
应,进一步夯实公司在水基化学品、工业水处理两大核心业务领域的根基与发展势
能,持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为未来稳健高质量发展筑牢基础。
  ? 本次交易最终的收购协议尚未签署。本次签署的《投资框架协议》系确定
各方合作意愿和交易核心条款,该交易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后续将积极推进
本次交易的完成,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及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富淼科技基于对全球市场趋势及行业动态的系统研判,并结合自身核心能力及
未来增长潜力的深度评估,于 2025 年正式启动以“让每一个水足迹更有意义”为
战略目标的转型计划。为保障战略目标高效落地,公司在洞察各业务本质差异的基
础上,对现有业务板块进行了结构性重组,重点聚焦水基化学品与工业水处理两大
核心业务领域,确立了“双轮驱动”战略协同发展的中长期战略路径目标。
  沃特泰科系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企业,证券代码:874641,
是一家集工业水处理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定制化运营管理服务于一体的工
业水处理综合服务提供商。其以自主研发的水处理功能性化学品为根本,以工业水
处理技术服务为核心,为显示面板、电子半导体、垃圾发电再生能源、化工、石油
石化、光伏、汽车、造纸等行业提供综合解决方案。截至 2025 年末,其已获评国
家级重点“小巨人”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绿色工厂等多项
荣誉资质,拥有已授权专利 80 余项,其中发明专利 58 项,研发创新实力强劲。
司、周卫华、陈谦、陈一文、陈奕澎和嘉兴科芝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共同签署了《投资框架协议》,公司拟收购标的公司 51.00%的股权,收购价格将以
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综合考虑标的公司
所处行业、成长性、交割时点、经审计净资产状况等多重因素,由交易各方协商一
致,并在履行完毕所有必要的内外部审批程序后,于交易各方签署的最终交易文件
中予以正式确定。
  本次交易公司拟采用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对价,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和自筹资金。
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公司将尽快推进相关工
作,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本次收购标的公司股权,是公司深化“双轮驱动”战略的重要举措,交易完成
后,标的公司将与公司现有水基化学品、工业水处理两大核心业务领域形成高度互
补,实现业务布局、技术研发与服务能力的深度融合、高效协同。
  (二)其他情况
  根据初步调查情况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若后续经审计、评估确认或因方案调整,本次交易触
及重大资产重组标准,公司将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不确定性风险。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本次交易对方的范围尚未最终确定,最终确定的交易对方以后续披露的公告信
息为准。本次《投资框架协议》的签署对手方为沃特泰科主要股东上海隆霖沃格材
料集团有限公司、周卫华、陈谦、陈一文、陈奕澎和嘉兴科芝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基本情况如下:
  (一)上海隆霖沃格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上海隆霖沃格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        2023/07/06
注册地址        上海市金山区吕巷镇璜溪西街 88 号(吕巷经济园区)
注册资本        50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20MACPRB5Q38
法定代表人       周卫华
主要股东        周卫华 48.75%、陈谦 21.25%、陈奕澎 15.00%、陈一文 15.00%等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
主营业务        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总部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嘉兴科芝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嘉兴科芝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        2023/07/06
注册地址        上海市奉贤区南亭公路 3258 号
出资总额        1,585.83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02MADB290309
执行事务合伙人     周卫华
            张卫忠 15.76%、董蕾 12.61%、张钦 10.09%、钟奇军 9.46%、曹新
主要股东
            星 9.46%、周宝华 9.46%、曾松华 6.31%等
  (三)周卫华
  中国国籍,自沃特泰科设立之日起一直担任董事长职务,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发
展起决定性作用,是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卫华直接持有标的公司 22.3870%股
权,通过上海隆霖沃格材料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标的公司 22.3870%股权,通过
嘉兴科芝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标的公司 0.0015%股权,周卫
华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合计持有标的公司 44.7755%股权。
  (四)陈谦
  中国国籍,现任沃特泰科董事兼总经理、第三大股东,直接持有标的公司
权,陈谦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合计持有标的公司 19.5169%股权。
  (五)陈一文
  中国国籍,现任沃特泰科董事、第四大股东,直接持有标的公司 6.8883%股权,
通过上海隆霖沃格材料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标的公司 6.8883%股权,陈一文通过
直接或间接方式合计持有标的公司 13.7766%股权。
  (六)陈奕澎
  中国国籍,现任沃特泰科董事、第五大股东,直接持有标的公司 6.8883%股权,
通过上海隆霖沃格材料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标的公司 6.8883%股权,陈奕澎通过
直接或间接方式合计持有标的公司 13.7766%股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对方上海隆霖沃格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嘉兴科芝
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周卫华、陈谦、陈一文、陈奕澎均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上述各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
的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82MA28AHX5XH
成立日期            2016/07/20
注册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兴一路 1519 号
主要办公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兴一路 1519 号
法定代表人           陈谦
控股股东            上海隆霖沃格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为周卫华,无一致行动人
注册资本            52,262,400 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            工业水处理业务、飞灰处理业务和烟气净化业务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N)-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
所属行业
                业(N77)-环境治理业(N772)-水污染治理(N7721)
挂牌情况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证券简称            沃特泰科
证券代码            874641
挂牌时间            2025 年 8 月 8 日
  沃特泰科系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企业,证券代码:874641,
是一家集工业水处理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定制化运营管理服务于一体
的工业水处理综合服务提供商。其专注于工业水处理产品的自主研发和推广应用,
以自主研发的水处理功能性化学品(行业通常称为水处理药剂)为根本,以工业水
处理技术服务为核心,提供综合解决方案,包括现场调研、动静态模拟试验、药剂
选型与技术方案制定、生产复配、在线动态监控、药剂智能投加、水质检测与诊断、
系统异常响应,以及水处理系统托管运营服务等全链条服务。自 2025 年以来,标
的公司成功获评国家级重点“小巨人”企业、国家绿色工厂、浙江省智能工厂等多
项荣誉。
  沃特泰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沃特泰科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沃特泰科普通股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上海隆霖沃格材料集团有限
       公司
       苏州芯动能沃特科技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嘉兴科芝兴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合计                         52,262,400                     100.00
  (三)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万元)                         53,115.05                          57,997.99
 负债总额(万元)                         15,115.95                          12,861.26
 净资产额(万元)                         37,999.09                          45,136.73
 营业收入(万元)                         42,931.33                          47,449.37
  净利润(万元)                          9,239.53                          10,604.56
注:上述财务数据引自沃特泰科公开披露的年度报告或审计报告。
  四、《投资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甲方(投资方/上市公司):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转让方)
  乙方一:周卫华
  乙方二:陈谦
  乙方三:陈一文
  乙方四:陈奕澎
  乙方五:上海隆霖沃格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六:嘉兴科芝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丙方(目标公司):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特泰
科”)
  乙方一、乙方二、乙方三、乙方四、乙方五、乙方六合称“乙方”,甲方、乙
方、丙方合称“各方”,单独称“一方”。
  鉴于:
份的 22.39%),乙方二持有丙方 510.00 万股股份(占丙方已发行股份的 9.76%),
乙方三持有丙方 360.00 万股股份(占丙方已发行股份的 6.89%),乙方四持有丙方
份(占丙方已发行股份的 45.92%),乙方六持有丙方 152.24 万股股份(占丙方已发
行股份的 2.91%)。
有的丙方合计 51.00%的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若除乙方以外的其他丙方
股东亦同意参与本次交易的,该等其他股东所转让的股权份额一并计入甲方本次收
购丙方 51.00%股份总额范围内,由乙方与其他股东协商确定各自转让比例。
  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
  (二)投资意向方案
  投资方通过受让乙方持有的目标公司股份的形式,取得目标公司合计 51.00%
(具体以最终交易文件确认的比例为准,本协议所指“最终交易文件”包括各方最
终、正式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股东协议(若有)及其附件等投资文件)的股份。
  目标公司的整体估值将根据目标公司预计可承诺且预期可实现的业绩情况、投
资方对目标公司的尽职调查结果、目标公司净资产评估值,由各方协商确定,并在
最终交易文件中予以明确。
  本次交易对价按照目标公司的整体估值乘以乙方向投资方转让的股份比例计
算,由投资方向乙方进行分期支付,具体以最终交易文件约定为准。
  各方自本协议签署后另行磋商目标公司的业绩承诺条款(包括承诺期间、业绩
指标、补偿安排、超额业绩奖励等),具体以最终交易文件约定为准。
  (三)本次交易进度安排
  本协议签署后,乙方、丙方应配合投资方采取积极行动,尽快推动对目标公司
的尽职调查、内外部审批等各项工作。各方同意尽各自最大努力促使最终交易文件
尽快签署,并在最终交易文件签署后和交割条件满足的前提下尽快进行投资交割。
  各方签署最终交易文件的先决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具体以最终交易文
件约定的为准:
  (1)最终交易文件谈判完成;
  (2)就本次交易,目标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周卫华先生、乙方作出如下保证
和承诺:
资前尽职调查工作,并且保证该等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都是真实、正确和准确且不
具有误导性;
背任何承诺而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四)主要权利和义务
  本协议签署生效后至投资方持有目标公司股份期间,在不影响目标公司正常经
营的前提下,投资方有权取得目标公司财务或其它有关方面的信息或材料,投资方
需在合理时间前提出需求;投资方取得目标公司股份后,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及目标公司章程的规定取得目标公司财务或其它有关方面的信息或材
料。
  各方确认,在目标公司不存在不得进行收购或违反监管情形的情况下,甲方应
当购买剩余目标公司股份,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上市公司相关程序。具体由各方在
最终交易文件中约定。
  (五)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的经营管理
  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与上市公司推动人员融合和业务协同、战略规划以
及投资方与目标公司及各自关联企业的战略合作,并协商目标公司治理和管理安排,
具体由各方在最终交易文件中约定。
  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境内资本市场上市的财
务要求完成财务管理规范工作,满足投资方合并报表的要求。目标公司原实际控制
人和管理团队应积极配合和支持上市公司的财务审计工作。
  本次交易完成后,投资方与乙方共同协助目标公司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其核心
人员的稳定,确保目标公司业绩和业务目标的实现,具体由各方在最终交易文件中
约定。
  目标公司需安排核心人员须与目标公司签订经投资方认可且符合法律规定的
《竞业禁止协议》或条款,在任职期间内不得从事或帮助他人从事与目标公司形成
竞争关系的任何其它业务经营活动,如开启竞业限制,则该等人员离开目标公司 2
年内不得以任何方式参与同目标公司存在竞争的业务。
  (六)其他条款
  在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 180 日内,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丙方承诺不
会且不会促使目标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董事、高管、员工、中介机构以及其他
相关方以目标公司股份融资、出售目标公司股份/控制权为目的而与任何第三方进
行接洽、磋商、询价、谈判、配合尽调、提供资料、发起/接受要约、协助公告、签
署任何有约束力/无约束力的书面文件或以邮件等形式达成任何意向等。但目标公
司实际控制人被动参与非以目标公司股份融资、出售控制权为主要目的的谈话或会
面,且对本协议及本次交易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的情形除外。
  本协议条款中除保密、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有效期限、排他期、费用标题下
的条款对签约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外,其它均是各方拟订立的最终交易文件中的一
些重要条款,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仅供推进后续工作和谈判协商使用。除非且直到
各方已经谈判、批准、签署并递交了最终交易文件,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才得以
达成。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发展战略的影响
  本次交易契合公司整体经营规划及水基化学品、工业水处理“双轮驱动”的发
展战略。交易完成后,双方将在行业客户结构、细分应用场景上形成良好互补,并
实现产品品类、技术路线、项目服务、运营模式等资源互通与优势协同;有效补齐
公司在高端水处理药剂、细分行业整体解决方案及托管运营服务等领域的业务短板,
进一步完善工业水处理全产业链布局。同时依托双方研发实力与市场渠道的叠加优
势,持续壮大工业水处理业务体量、筑牢技术壁垒、拓宽行业覆盖范围,推动工业
水处理业务提质扩容与融合升级,夯实公司主业发展根基、提升核心竞争力,为公
司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货币资金和交易性金融资产合计约 8.04 亿元,
本次交易拟使用自有和自筹资金进行分步支付,公司自有资金完全满足公司日常生
产经营所需,不会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六、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最终的收购协议尚未签署。本次签署《投资框架协议》系确定各方合
作意愿和交易核心条款,该交易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后续将积极推进本次交
易的完成,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及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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