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盛硅业: 合盛硅业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12 20: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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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 10
关于《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 14
                      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2026 年 6 月 23 日(星期二)14 点 00 分
  网络投票:2026 年 6 月 23 日(星期二)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
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
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
  浙江省慈溪市北三环东路 1988 号恒元广场 A 座 4 楼会议室
  三、会议主持人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罗立国先生(暂定)
  四、会议审议事项
  (1)发行规模
  (2)发行期限及债券品种
  (3)募集资金用途
  (4)票面金额和利率
  (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6)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7)还本付息方式
  (8)拟挂牌转让场所
  (9)担保安排
  (10)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11)承销方式
  (12)偿债保障措施
  (13)决议的有效期
项的议案》;
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
事项的议案》。
 五、会议流程
  (一)会议开始
  (二)宣读议案
  (三)审议议案并投票表决
  (四)会议决议
  (五)会议主持人宣布结束
                 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会议
须知,请出席股东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
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各项工作。
  二、公司董事会在本次股东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维
护股东合法权益。
  三、公司股东参加本次股东会,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认
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
  四、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
必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下同)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到达会
场登记参会资格并签到。未能提供有效证件并办理签到的,不得参加现场表决
和发言;未能在会议开始前完成登记的,不得参加现场投票,可以参加网络投
票。除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相关工作人员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五、出席会议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股东
必须遵守会场秩序,需要发言时接受公司统一安排。会议召开期间,股东事先
准备发言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先向会议会务组登记;股东临时要求发言的,应
当先以书面方式向会议会务组申请,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进行。
  六、股东在会议上发言,应围绕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
股东发言不得超过 2 次,每次发言时间不超过 3 分钟,发言时应先报股东名称
和所持股份数额。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所提
问题。对于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
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
票表决。本次股东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本公司的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公司的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以在网络投票时
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网络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有关投票表决事宜如
下:
该等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也可以于会议现场参加投票。
签名。
议案宣读后的审议表决阶段,与会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就议案内容向会议主持人
申请提出自己的质询或意见。
按表决票的说明填写,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
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视为“弃权”。
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或同一股份在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
均以第一次表决为准。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
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
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具体操作请见相关投票平台操作说明。
  八、为保证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除会务
组工作人员外,谢绝录音、拍照或录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干扰会场秩序、
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
告有关部门查处。
  九、股东会结束后,股东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与本公司证券部联系。
议案一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优化资金来源结构和期限结构,降低融资
成本,同时在必要时提供流动性支持,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
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2024 年
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照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发行的资格和条件,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相关政策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与要求,具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
格和条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合盛硅
业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9)。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议案二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优化资金来源结构和期限结构,降低融资
成本,同时在必要时提供流动性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非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2024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的公司
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的总规模不超过人
民币 15 亿元(含)。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
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本次债券的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
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可以根据监管机构批准贴标高成长产业债或者其他贴标
品种。本次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和是否贴标提请股东
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市场情况确定。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用
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以及其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认可的用途,并允许在
公司及其合并报表的子公司范围内统筹使用。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会授
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本次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及其确定
方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
市场情况协商确定。
  本次公司债券采用面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
者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在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后可以采取一次或
分期形式发行。具体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
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本次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本次债券拟定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
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具体还本付息方式提请股东会
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完成后,公司将申请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
  本次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担保方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
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包括但不限于是否
提供担保、担保方、担保方式及对价等)。
  本次债券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会授
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本次债券承销方式及相关条款的具体内容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
授权人士确定。
  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
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要求采取相应偿还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
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之日后满 24 个月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合盛硅
业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9)。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议案三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相关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有效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
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规定
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的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行的数量等)、
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包括是否贴标及具体贴标品种)、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评级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及方式、是否
设置回售条款或赎回条款及设置的具体内容、担保安排、偿债保障安排(包括
但不限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项下的偿债保障措施)、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
售安排、债券挂牌转让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的一切事宜;
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制定、批准、签署及修改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法律文件,并进行
适当的信息披露,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会重新决定的事项外,可依据
监管部门的意见(如有)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作
适当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的工
作;
及挂牌转让相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律法规另有规定不可转授权之外,将上述授权转授予公司经营层行使,由公司
经营层具体处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务。该等转授权自董事会
在获得上述授权之日起生效,至相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终止。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
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合盛硅
业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9)。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议案四
 关于《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为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
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充
分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
实施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并制定了《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合盛硅
业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表决。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议案五
关于《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规范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的实施,确
保本持股计划有效落实,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合盛硅
业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表决。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议案六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
             有关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
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的有关事宜,具体授权
事项如下:
人;
划的约定取消本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持股计划;
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本持股计划作出
相应调整;
分配的全部事宜;
关协议;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本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上述授
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持股计划或
《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
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表决。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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