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 券 代 码:603399 证 券简 称:永 杉 锂 业 公告 编 号: 2026-036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于 2026 年 6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
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6 月 9 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
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 7 人,会议由杨希龙先生主持。会议召集
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和《锦州永
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
案》
同意将原发行方案的定价基准日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日”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并同步调整发行数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并发表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杨希龙、赵传卿回避
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39)。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
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公司同步修订编制
了《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
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并发表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杨希龙、赵传卿回避
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公司同步修订编制
了《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并发表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杨希龙、赵传卿回避
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
稿)》。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
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公司同步修订编制
了《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
析报告(修订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并发表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杨希龙、赵传卿回避
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公司对即期回报摊
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拟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出具了相
关承诺。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并发表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杨希龙、赵传卿回避
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
诺(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六)审议通过《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
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福建平潭永宏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关于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并发表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杨希龙、赵传卿回避
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41)。
特此公告。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