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元股份: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12 20: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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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18   证券简称:中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9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12 日 15:00 以现场会议和
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董事会办公室于 2026 年 6 月 9 日以电子
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亢娜女士现场列席了本次会议。董事朱顺全先生、董事尹力光先生、
独立董事余明桂先生、独立董事姜东升先生、副总裁熊金梅女士以通
讯方式参加。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朱双全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
以下议案:
   一、
    《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
   为更好地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相关内容,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
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作出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格为 8.15 元/股,即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的 80%。
  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发行期由公
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市场形势,结合保护中小投资
者利益的原则,充分研判后择机确定。
  调整前:
  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61,350,000 股(含本数)
                                    ,
未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 30%。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
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
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数量为准。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
格确定(计算结果如出现不足 1 股,尾数应向下取整),不超过本次
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且不超过 61,350,000 股(含本数)。
  若公司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
份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在本次发行
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由公
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确定。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与本次调整前保持不变(即不
超过 500,002,500 元(含本数)),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
量与本次调整前保持不变(即不超过 61,350,000 股(含本数)
                                 ),因此
本次发行方案的变更不构成重大变化。
  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朱双全先生、朱顺全先生、
卢春明先生、尹力光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
议通过。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审
议事项在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进一步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登
载于中国证监会规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二、《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
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公司对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发行
价格及发行数量进行调整,公司拟就前述事项与本次发行认购对象朱
双全、朱顺全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
内容详见附件。
  朱双全、朱顺全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
易。
  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朱双全先生、朱顺全先生、
卢春明先生、尹力光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
议通过。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审
议事项在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进一步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
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登载于中国证监会规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
资讯网。
  特此公告。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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