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60 证券简称:中公高科 公告编号:2026-009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81 年。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局 NO.0014469。
截至 2025 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近 6000 人,其中合伙人 244
名,注册会计师 136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61
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业务收人 26.8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1.64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68 亿元。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03 家,主要行业
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科
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收费总额 4.02 亿元;2025 年年审挂牌公司客户 171 家,
审计收费 4,081.03 万元;专业技术服务行业审计客户 33 家,具有公司所在行业
审计业务经验。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
合相关规定。2025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2,126.98 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
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行
政监管措施 1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4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81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 6 批次、
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12 次和纪律处分 6 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刘志增,200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05 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0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申鹏,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
师业务,2006 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苏洋,199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 2 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
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
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依据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综合考虑会计师事务所专业服务所承担的
责任、需投入专业技术的工作量及工作时间,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本年
度的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 3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10 万元,合计 40 万元,
与 2025 年度费用相比未发生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通过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范围、业务规模、人员构成、投资者保护能
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以及专业能力等情况进行核查,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
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专业人员和执业经验。在其担任公司审计
机构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
构的责任与义务,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
性和诚信记录情况良好。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2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
致表决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