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4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公司
披露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9),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含金多金属矿有价元素综合回收技术改造项
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对其进行结项。2026 年 6 月 12 日,公司召开
了第九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 34,691.62 万元(最
终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3〕1132 号文《关于同意山东恒邦
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的核准,公司本
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3,160.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
募 集 资 金总 额 为 316,000.00 万 元 ,扣 除承 销及保 荐 费用 后实 际收到 的金 额 为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账户,减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和信息披露及发行
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 3,003.26 万元(不含增值税)
后,公司本次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12,996.74 万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验证报告》(和信验字(2023)第 000031 号)。
“恒邦转债”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当日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恒邦转债”的议案》。
截至 2025 年 12 月 5 日,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债券已经全部转股或由公司兑付,“恒
邦转债”已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扣除发行费用及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税额后募集
资金净额为 312,833.68 万元,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净额 拟投入金额
税额后募集资金净额
含金多金属矿有价元素
综合回收技术改造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94,000.00 94,000.00 94,000.00 94,000.00
合计 367,171.96 312,996.74 312,833.68 312,833.68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9 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专户存储累计利息 尚未使用
项目名称 拟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
扣除手续费净额 募集资金
含金多金属矿有价元素
综合回收技术改造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94,000.00 94,002.61 2.61 -
合计 312,833.68 278,851.84 709.78 34,691.62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件,遵循科学、高效、节约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投项目顺利实施
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加强对项目的费用监督和管控,有效降
低了项目成本和费用,总体上减少了项目实际支出。
付时间周期较长,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待该部分款项满足付款条件时,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通
过自有资金支付。
五、节余募集资金后续使用计划及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含金多金属矿有价元素综合回收技术改造项目”已结项,为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34,691.62万
元(最终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
日常生产经营。
公司将在履行完审议流程后,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转入自有资金账户,上述募
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
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亦将随之终止。
六、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结项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
目建设情况和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
资金的需求,可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的经营效
益,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会对公司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已结项的募投
项目“含金多金属矿有价元素综合回收技术改造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34,691.62 万
元(最终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泰海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保
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