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11 200011 股票简称:深物业 A 深物业 B 编号:2026-19 号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于 2026 年 6 月 12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7 次会议,审议了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6 年度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经关联人对相关事项回避表决:
(1)通过了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将提请股东会审议通过
后实施;(2)通过了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董事
会通过后即可实施,并将在股东会上进行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现将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三、薪酬/津贴标准及发放
(一)董事薪酬/津贴标准及发放
,
按月度发放。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职责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相应工作职责对应的本公司薪酬管
理制度、考核和激励方案执行,其董事职务不单独领取薪酬
或津贴。内部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
入(或任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
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基本薪酬根据岗位职责、
市场薪酬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以经营业
绩考核结果为重要依据确定,并根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度执行。中长期激励收入(或任期激励收入)实行锁定期管
理,具体以公司审议批准的专项激励方案为准,其中,任期
激励收入须在任期考核结束后予以发放。
酬按派出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及发放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
际工作绩效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主要由
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或任期激励收入)等
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
总额的 50%。
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根据岗位职责、市场薪酬水平等因
素综合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以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为重要
依据确定,并根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中长期激
励收入(或任期激励收入)实行锁定期管理,具体以公司审
议批准的专项激励方案为准,其中,任期激励收入须在任期
考核结束后予以发放。
四、其他说明
所得税以及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其他款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
个人。
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实际绩效和激励收入计算津贴/薪
酬并予以发放。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