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方案制定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管理,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经营管理质量与可持续高质量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 ”)
,
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
(一)董事
公司董事会全体在职成员,包括内部董事、外部董事、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和《有研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三、薪酬管理原则
(一)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薪酬分配中的决定性作用,实现公司薪酬
策略、水平与公司经济效益、市场薪酬价位相适应,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
(二)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坚持按劳分配在收入分配中的主体地位,推动劳动、知识、
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按贡献通过多种分配形式参与分配,突出价值创造,实行
多劳多得。
(三)坚持效率与公平并重。建立既有激励又有约束、既讲效率又讲公平的分配机制,
实行业绩与薪酬市场双对标。
四、薪酬结构与标准
(一)总体结构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
其中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合计为年度薪酬。绩效年薪是与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相挂钩的浮
动收入,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兑现,原则上绩效年薪基准不低于年薪基准的 60%。公
司独立董事薪酬由董事津贴构成。所有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
税及个人承担的社保、公积金、企业年金等。
(二)董事薪酬标准
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的,按其实际担任职务对应的岗位标准执行薪酬,董事职务不另行领
取津贴。
,按月
发放。除董事津贴外,不享受公司其他薪酬、社会保险及福利性待遇。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其中:
效评价以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基础,在年度报告披露及绩效评价完成后核发。原则上绩
效年薪基准不低于年薪基准的 60%。
期激励工具所产生的收入,其中任期激励收入与任期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在任期结束并
经审计后兑现。其他中长期激励工具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五、决策与披露程序
决定,并予以披露。
东大会说明,并予以披露。
酬事项时,该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不得参与相关审议及投票。
六、其他规定
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