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70 证券简称:天玛智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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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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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议案一:关于提请审议《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议案三:关于提请审议选举杨克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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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股东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障
股东会的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以及《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
会议须知。
一、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玛智控”)
负责本次股东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为确认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各
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在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手续,并按照股东会会议通知相关要求出示登记材料。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
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原则上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各项权利,认真履行法定义务,
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当按照会议安排,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
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表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
后时,由会议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会
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六、会议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
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及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会议主
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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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
“同意”“反对”或“弃权”,并以打“√”表示。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需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
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八、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
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本次股东会以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结合现场投票结果和网络投票结果发布股
东会决议公告。
九、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十、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
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
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一、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公司不向参加股
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平等对待所有
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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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6 月 30 日(星期二) 下午 14:00
(二)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林河南大街 27 号(科技创新功能区)天玛
智控顺义创新产业基地
(三)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网络投票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6 年 6 月 30 日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五)参会人员: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报告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的表决权
数量,介绍会议出席、列席人员;
(三)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四)逐项审议议案;
(五)听取《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汇报;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和提问;
(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投票结果;
(九)复会,宣读现场表决结果(最终投票结果以公司公告为准);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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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提请审议《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健全与公司战略相匹
配、与经营业绩紧密挂钩、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依据《公司法》
《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订《北京
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制度共七章二十七条,主要包括薪酬管理机构、薪酬构成及标准、绩效评
价、薪酬发放及管理、薪酬止付与追索扣回等内容。
本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6 月 13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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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提请审议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
度规定,公司拟订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及期限
(一)适用对象:公司 2026 年度任期内的董事。
(二)适用期限: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二、薪酬具体构成
(一)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所任职的岗位
领取薪酬,不再额外领取董事职务薪酬。
(二)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退休前,不在公司领取报
酬;退休后,每月发放薪酬 0.5 万元(含 0.25 万元预发绩效)。年度考核优秀
的,额外发放 4 万元绩效薪酬;考核合格的,额外发放 2 万元;考核不合格的,
不予额外发放绩效薪酬。考核主要围绕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履职成效、行为操
守情况等方面进行。
(三)公司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标准为每人 15.6 万元/年(含税),按月发
放。
(四)其他说明
期间的公司经营业绩及个人考核情况核算发放薪酬,已实施的中长期激励收入按
照公司中长期激励方案及相关规定处理。
除代扣代缴项目,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本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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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张良、天津元智天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天津智诚天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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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提请审议选举杨克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天地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杨克
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6 月 13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天玛智控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委员的公告》。
附件:杨克虎个人简历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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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杨克虎个人简历
杨克虎先生,1982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
历,博士学位,博士后,教授,博士生导师。2009 年 7 月参加工作,历任中国
矿业大学(北京)机电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2023 年 7 月至今任中国矿业
大学(北京)人工智能学院教授、院长。
杨克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
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对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与独立性要求,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
需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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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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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经
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企业领导人员绩效管理办法》《企业领导人员
薪酬管理办法》等有关制度规定,公司制定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及期限
(一)适用对象:公司 2026 年度任期内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二、薪酬具体构成
(一)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
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60%。
(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管理职务和绩效领取薪酬,具体按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
《企
业领导人员绩效管理办法》《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等有关制度执行。
(三)其他说明
限及履职期间的公司经营业绩及个人考核情况核算发放薪酬,已实施的中长期激
励收入按照公司中长期激励方案及相关规定处理。
除代扣代缴项目,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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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方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向公司股东会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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