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123 公司简称:聚辰股份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Giantec Semiconductor Corporation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东路 1761 号 10 幢
会议资料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五日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目 录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5 日的交易
时间段;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5 日 9:15-15:00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6 月 25 日 13:30
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 1761 号 10 幢
会议召集人: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陈作涛董事长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布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三、宣读会议须知
四、选举监票人和计票人
五、审议各项议案
六、针对会议审议议案,股东发言和提问
七、填写表决票并投票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宣布表决结果
十、宣读会议决议
十一、律师宣读见证意见
十二、宣布会议结束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东会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聚辰股份公
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董事会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持会议正常秩序和提高议事效率为
原则,认真履行《聚辰股份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做好召集、召开股东会的各项
工作。
二、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权
利。股东参加股东会,应认真行使、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
权益,不得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
三、股东发言和提问
股东要求在股东会现场会议上发言,应提前到发言登记处进行登记(发言登记
处设于会议签到处)。会议主持人根据发言登记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股
东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并按会议主持人的安排进行。
股东发言、提问应与本次股东会议题相关,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 3 分钟。公
司相关人员应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公司真诚希望会后与广
大投资者通过多种方式互动交流,并感谢各位股东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四、投票表决的有关事宜
(一)现场投票办法
股东会的议案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会的议案逐项进行表决,各项议案列示在同一张表决票上,请股东按要求
逐项填写,务必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或未签署姓名的,
均视为弃权。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股东会开始后,会议登记终止,并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二)现场投票监督:会议主持人提名 2 位股东代表担任监票人,经由与会股
东二分之一以上人员举手表决通过;监票人在审核表决票的有效性后,负责监督现
场投票。
(三)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6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四)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所有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会议(包括
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东和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同意即为通过。
五、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股东的食宿和接送等事
宜,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六、现场会议开始后,请股东将手机调至于无声或振动状态,谢绝个人录音、
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
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七、公司董事会聘请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列席见证本次股
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议案一: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
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积极性与创造性,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与
经营管理效益,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
上市管理试行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了《聚辰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请参阅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6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的《聚辰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提案人: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