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二 O 二六年六月
议案一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完善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与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二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四年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审计
服务。通过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认为该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勤勉尽责、信誉良好,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较为熟悉,
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
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相
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良好。建议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81 年。注册地址:北京市朝
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合伙人:李惠琦;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
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0014469。
截至 2025 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近 6000 人,其中合伙人 244
名,注册会计师 136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61
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业务收人 26.8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1.64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68 亿元。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03 家,主要行业
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科
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收费总额 4.02 亿元;2025 年年审挂牌公司客户 171 家,
审计收费 4,081.03 万元;专业技术服务行业审计客户 33 家,具有公司所在行业
审计业务经验。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
符合相关规定。2025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2,126.98 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
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
监督管理措施 1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4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81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 6 批
次、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12 次和纪律处分 6 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刘志增,200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05 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0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申鹏,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
师业务,2006 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苏洋,199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 2 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
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依据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综合考虑会计师事务所专业服务所承担
的责任、需投入专业技术的工作量及工作时间,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本
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 3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10 万元,合计 40 万元,
与 2025 年度费用相比未发生变化。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