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股票代码:603716)
会议时间:2026 年 6 月 24 日
目 录
一、会议须知
二、会议议程
三、议案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
会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须知。
一、经公司审核,符合参加本次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以及其他出席人员可
进入会场,公司有权拒绝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会场。参会股东应当按照通知时
间准时到场,参会股东或其代理人如果迟到,在表决开始前出席会议的,可以参
加表决;如表决开始后,不得参加表决,但可以列席会议;迟到股东或其代理人
不得对已审议过的议案提出质询、建议和发言要求,迟到股东或其代理人不得影
响股东会的正常进行,否则会议主持人应当采取措施拒绝其入场。
二、与会者必须遵守本次股东会的议程安排。进入会场后,应按照会务安排
及次序就座。会议期间,应保持会场安静,不得干扰大会秩序、寻衅滋事、打断
与会人员的正常发言以及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会务组有权予以制止并
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参会股东及/或股东代
表应当在会前仔细阅读股东会相关提案资料,并在会议召开前以及会议进行过程
中以书面方式将质询和建议提交股东会工作人员转交会议主持人或口头提出。会
议主持人将指定相关人员在股东会上进行回答或接受质询。
四、股东要求在会上发言前,请先举手征得主持人的同意。如无特殊理由会
议主持人将会安排其发言。股东发言范围仅限于本次大会审议的议题或公司的经
营、管理、发展等内容,超出此限的,大会组织方有权取消发言人该次发言资格,
应答者有权拒绝回答无关问题。
五、股东对公司有关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建议可采取口头发言或书面形式,
但口头发言时间应服从大会会务组安排。
六、如审议提案时间较长可能会导致延长股东会时间,会议主持人可以根据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要求合理安排质询和发言时间,如确实需要延长股东会的或股
东对会议主持人的安排有异议的,会议主持人应当就此提请所有参会股东就延长
股东会或终止该提案的质询、发言并进入下一提案的审议进行表决。
七、在所有提案均需经审议后,开始进行股东表决;进行表决程序时,股东
及股东代表应严肃认真独立行使表决权,不得干扰其它股东的表决。
八、会议采用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
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
设的“表决意见”栏相应选项填写符号“√”表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应当对提
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
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
果应计为“弃权”。
九、公司董事会聘请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
出具法律意见。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时间:2026 年 6 月 24 日(周三)下午 14:0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6 年 6 月 24 日至 2026 年 6 月 2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
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地点: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栋 A 会议室
三、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 月 17 日(周三)
五、 会议登记时间:2026 年 6 月 23 日(周二)上午 9:30-11:30,下午
六、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七、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召开,介绍股东及其他出席人情况;
(二)宣读会议须知;
(三)宣读、审议各项议案:
(四)股东/股东代表发言和高管人员回答股东提问和质询;
(五)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及律师一起参与监票、计票;
(六)股东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七)监票、计票(清点、统计现场表决票数并上传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
司,暂时休会;从该公司信息服务平台下载现场与网络投票合并结果后复会);
(八)宣布全部表决结果;
(九)宣读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
(十)宣读关于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董事、召集人、主持人、董事会秘书在股东会会议记录、决议
上签名;
(十二)宣布大会结束。
议案1:
关于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公司战
略转型方向及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拟将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SPD)业务”(以下简称非公开“SPD
项目”),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办公大楼
及仓储建设项目”两个募投项目剩余合计未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9,952.61 万元
(截至 2026 年 6 月 8 日余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2018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22 号)核准,公司于 2018 年
人民币 23.3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625,959,956.79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607,608,016.80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8 年 6 月 5 日全部
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6 月 5 日出具的
众环验字(2018)010040 号验资报告审验。
截至 2026 年 5 月 31 日,2018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累计使用
单位:万元
扩大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规模项目 38,808.83 21,924.79 56.49%
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SPD)业务 10,856.97 11,356.69 100.00%
补充流动资金 11,095.00 28,348.61 100.00%
合计 60,760.80 61,630.08 100.00%
注:1、上述“扩大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规模项目”在投入 21,924.79 万元
后,因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公司战略调整等因素,已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经 2025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会决议终止并将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项目已完结。该项目剩余资金的使用
计入“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本金已全部投入,募集资金专户尚有余额 389.02 万元(利息)未
投入使用。
(二)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33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543,310,0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
及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33,298,679.25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全部到
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出具的众
环验字(2020)010054 号验资报告审验,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及与本次可转换公
司债券发行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截至 2026 年 5 月 31 日,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累计使
用 34,122.35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业务(SPD)项目 15,951.23 2,584.16 16.20%
研发办公大楼及仓储建设项目 21,337.92 2,008.88 9.41%
补充流动资金 15,980.65 29,529.31 100.00%
合计 53,269.80 34,122.35 63.84%
注:1、上述“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业务(SPD)项目”在投入 2,584.16 万元后,因市
场环境变化以及公司战略调整等因素,已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经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终
止并将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项目已完结。该项目剩余资金的使用计入“补充流动
资金”项目。
二、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及原因
(一)拟终止的募投项目情况
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名称:2018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医用耗材集约
化运营服务(SPD)业务”,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研发办公大楼及
仓储建设项目”。
因行业政策发生变化,结合公司经营现状、公司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以及
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的议案》,将“研发办公大楼及仓储建设
项目”暂缓实施。
(1)2018 年非公开“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SPD)业务”
非公开“SPD 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本金部分已完成投入,现根据项目实际
运行情况,拟将剩余未投入利息 389.02 万元(截至 2026 年 6 月 8 日)终止投入
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债“研发办公大楼及仓储建设项目”
公司本次拟终止的“研发办公大楼及仓储建设项目”,按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拟投入 21,337.92 万元,截至 2026 年 6 月 8 日,该项目剩余未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 19,563.59 万元(含利息)。公司持续评估市场环境,认为该募投项目的可行
性已发生变化,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为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决定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建设此项目。
(二)募投项目终止原因
非公开“SPD 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本金已全部投入,为确保投入有效性、
适应外部环境变化,公司实行审慎投资策略,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稳步推进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计划终止该项目,并将剩余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
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确保公司募集资金规范使用,同时为了更好地保护公司
及投资者利益,公司决定终止实施“研发办公大楼及仓储建设项目”,具体原因
如下:
(1)研发战略调整:区域政策与产业布局优化
公司原计划在武汉建设研发办公大楼,用于生化试剂及凝血类试剂的研发。
但近年来,公司在实地调研中发现,湖南地区在医疗器械注册证审批方面具有显
著的政策优势。为提升研发效率、加快产品上市进程,公司审时度势,已在湖南
通过租赁场地和购买设备的方式,建成占地 8,000 平方米的 IVD 智能制造基地,
并已成功部署凝血、化学发光、POCT、细胞因子等六大核心产品线,实现了研发
资源的高效落地。
与此同时,公司充分利用上海宝山区人民政府与上海临港集团对上市公司总
部的招商政策优势,将全资子公司塞力斯(上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打造为集团
第二总部,依托上海的人才与政策环境,成功孵化了上海塞力斯医学检验实验室
有限公司、塞力医疗创新加速中心等项目,构建了“LDT+ICL+IVD”的创新业务
模式。
综上,公司已在湖南、上海两地形成了更为高效、政策适配性更强的研发与
产业布局,若继续在武汉建设研发办公大楼,将造成资源重复配置,不符合募集
资金使用的最优原则。
(2)外部环境变化与人力资源结构优化
近年来,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公司持续优化成本结构与运营效率,武汉总
部人员规模呈现明显下降趋势。与此同时,原计划在武汉开展的研发项目尚未启
动,现有办公空间已能基本满足当前业务运营与人员配置需求。
在此背景下,继续推进研发办公大楼建设,不仅将造成固定资产闲置,亦与
公司当前的人力资源结构及实际使用需求不匹配。公司终止该项目建设,是基于
对市场环境变化、人员规模缩减及成本控制策略的全面考量,体现了对募集资金
的审慎使用。
(3)现有仓储能力已满足当前业务需求
在公司现有业务布局下,武汉区域的仓储能力已阶段性满足既有业务规模的
需求。公司业务的仓储设施建设,始终遵循“按需规划、精准投入”的原则,当
前武汉地区的仓储资源足以支撑现有业务运转,无需重复投入。
综上所述,公司终止实施“研发办公大楼及仓储建设项目”,是基于对行业
政策变化、区域布局优化、人力资源现状、仓储能力匹配及全国业务拓展等多方
面因素的综合研判。该决策符合谨慎性原则,有利于避免资源闲置与重复投入,
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障公司及投资者的长远利益。
(三)募投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毕,基于现有项目实际运行情况,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终
止本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利息 389.02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
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长期经营发展规划,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
议。
及剩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后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累计投 利息收入扣减手 剩余募集资金
项目
拟投入金额(A) 入金额(B) 续费净额(C) (D=A-B+C)
研发办公大楼及仓
储建设项目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终止本项目后剩余募集资金
符合公司长期经营发展规划,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综上,2018 年非公开“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SPD)业务”募投项目,
万元(截至 2026 年 6 月 8 日余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将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情况等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项目运作需要,相关事项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本次终
止的募投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仍将用于匹配公司长期战略规划,支持公司主营业
务发展,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
发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
股东代表审议。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2: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充分
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趋势,公司拟对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后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明确了工资总额决定
机制、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递延支付等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要求,有利于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障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修订后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
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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