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63 证券简称:泰恩康 公告编号:2026-056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6 月 9 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
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12 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
董事长郑汉杰先生召集主持,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全体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议案如下: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
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发行规模及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等条款进行调整,具体情
况如下:
(1)发行规模
调整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本次拟发
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7,000.00 万元(含本数),具体发行规模
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调整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本次拟发
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100.00 万元(含本数),具体发行规模
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调整前: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 87,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拟以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金投入额
合计 94,356.27 87,000.00
注:各募投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不包含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项目的金
额。
在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
要以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依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和程序对先期投入资金予以置换。
若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
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按照相
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
公司自筹解决。若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
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调整后: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 80,1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拟以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金投入额
合计 87,239.14 80,100.00
注:各募投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不包含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项目的金
额。
在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
要以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依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和程序对先期投入资金予以置换。
若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
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按照相
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
公司自筹解决。若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
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其他条款不
变。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
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和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广东泰恩康医药股
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
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
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和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广东泰恩康医药股
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
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
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
告(修订稿)》。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和调整后的发行方案,董事会对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使用可行性进行了分析讨论,并编制了《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同意
董事会编制的《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
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
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
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
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
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的要求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
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5]31 号)等相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根据调整后的
发行方案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审慎分析并提出了应对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
(修订稿)的公告》。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决议》;
议》;
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