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62 证券简称:国能日新 公告编号:2026-048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能日新”)于 2026
年 6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58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73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 45.1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0,015.49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
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 8,840.75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 71,174.74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出具了信会师
报字【2022】第 ZB10629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方向
根据《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概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预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合 计 34,500 34,500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1,174.74 万元,扣除前
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总额(以下简称“超募资
金”)为人民币 36,674.74 万元。
三、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9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5 月 31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1,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
募资金 11,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12 月 2 日披
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7)。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6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使用超募资金 33,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
四、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和必要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为提高超募资金
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剩余超募资
金 4,934.42 万元(含超募资金到位后产生的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等,实际金额以
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专
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0 元,公司将按规定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公司关于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说明和承诺
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承诺:(一)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
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二)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
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有利于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流动资金需求,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
此,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 4,934.42 万元(含超募资金到位后产
生的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相关事项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在认真审核相关资料后
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计划和决策程序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有效解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超募资金的使用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核查,保荐机构长江保荐认为:国能日新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召
开专门会议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该事项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国能日新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
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长江保荐对国能日新本次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