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69 证券简称:芯联集成 公告编号:2026-026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0日召开了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
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完善高级管理人员配置体系,提升公司经营决策与
统筹管理效率,结合公司实际运营及人才储备情况,公司拟对《芯联集成电路
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
订,拟将《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中副总经理名额从四名修订为三至
七名。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一百五十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 第一百五十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
、副总经理四名、财务负责人一名及 、副总经理三至七名、财务负责人一
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 名及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会聘任
聘。 或解聘。
公司财务负责人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 公司财务负责人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
成员过半数同意后,再由公司董事会 成员过半数同意后,再由公司董事会
聘任或解聘。 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二、其他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
向等均不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股东会审议,并进一步授权公司总经理或
其授权人士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适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
案等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
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