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
议案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对公司提交的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与相
关资料进行审核,公司独立董事刘胜强先生、李磊先生、闫兵先生认为: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条件,能
够胜任所任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
任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独立董事刘胜强先生、李磊先生、闫兵先生同意提名
杨希女士、王仓先生、崔东京先生、申楚晗女士、兰永志先生、徐梦亚先生为第
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刘胜强先生、白荣巅先生、张杰先生为第七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刘胜强、李磊、闫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