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6-046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
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批准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组成和任期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执行董
事)5 名和独立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3 名,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
生;职工代表董事(执行董事)1 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
产生。董事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独立董
事任期满六年应当退任的除外)。
二、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情况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吴丰礼先生、
张朋先生、兰海涛先生、周永冲先生、黄晶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执行董事)候选人,提名叶德容女士、杨联达先生、
万加富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其中,叶德容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
候选人叶德容女士、杨联达先生、万加富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
格证书,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独立非执行董
事)候选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均未超
过三家,在公司连任时间未超过六年。
上述三名独立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独
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五名非独
立董事(执行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并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上述候选人经公司股
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
董事(执行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应当退任的除外)。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之规定,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
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
履行董事的义务和职责。
三、合规性说明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人
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
的二分之一。
四、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年 9 月在中国清华大学取得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学位
及于 2025 年 5 月在美国明尼苏达大学取得工商管理博士学位。2004
年至 2007 年经营东莞市长安拓普塑胶机械经营部;2007 年 6 月创办
拓斯达并先后担任监事、执行董事、总经理等职务,2014 年 2 月至
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吴丰礼是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工商
联执委、广东省工商联常委、东莞市工商联副主席;入选广东省“特
支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科技部“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第四批
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并荣获“全国非公有制经济人
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第五届广东省优秀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2019—2020 年全国优秀企业家”等称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吴丰礼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44,629,86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30.3225%,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吴丰礼先生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章程》《公司法》
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
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
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
区总经理、机器人及自动化事业部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行业与解
决方案中心总经理,2019 年 2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张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44,0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0.0302%,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存在《公司章程》《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
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最
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学历。2003 年至 2009 年任中日龙电器制品(深圳)有限公司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等职位;2009 年至 2010 年任中日龙(襄樊)机电技术开发
有限公司系长、课长等职务;2011 年 5 月加入拓斯达历任研发部经
理、总监、机械手事业部、注塑装备事业部、注塑机事业部总经理等
职务,现任公司机械手产品线总经理,2019 年 2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
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兰海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86,4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0.0181%,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章程》《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最
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学历,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1996 年 12 月至 2003
年 11 月任四川省平昌县笔山区粮油管理站会计;2003 年 11 月至 2006
年 12 月任东莞市华联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项目经理等职务;2006
年 12 月至 2010 年 7 月任东莞市鑫成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2010
年 7 月至 2011 年 11 月任东莞市和惠会计师事务所经理;2011 年 11
月加入公司,曾担任公司财务经理一职。2014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财
务总监;2024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2026 年 3 月至今担任公司
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周永冲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44,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0.0302%。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章程》《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最
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硕士研究生学历。2017 年 7 月至 2021 年 8 月,于深圳众为兴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任职,先后担任研发部主管、经理,全面负责机器人产品
相关工作。2021 年 11 月加入本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至 2025 年 6
月期间,先后担任机器人研发部经理、机器人事业部副总经理,于
有限公司经营管理负责人,2026 年 1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黄晶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章程》《公司法》及中
国证监会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行人”。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权,于 2005 年毕业于香港城市大学,取得会计学工商管理(荣誉)
学士学位。现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资格。2005 年 8 月至 2013 年 1
月曾任职于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审计员及审计经理,对香港及中
国的审核、会计、税务、资本市场、商业咨询及企业融资领域拥有丰
富经验;2013 年 02 月至今任前海健康控股有限公司(一间于联交所
主板(股份代号:0911)之首席财务总监兼公司秘书,掌管公司财务
及会计控制以及该公司申报及联交所合规事宜;2026 年 1 月至今担
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叶德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章程》《公司法》及中
国证监会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行人”。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
科学历,已取得律师从业资格、中级经济师资格、项目评估分析师资
格、企业法律风险顾问师资格、企业合规师(高级)资格、独立董事
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1995 年 7 月至 1997 年 10 月,任职于四川省
隆昌市金鹅镇人民政府;1997 年 11 月至 2007 年 7 月,任职于东莞
市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办及宏远药业,负责法务工作。2007
年 8 月至 2008 年 7 月,创办东莞市中邦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从
事企业顾问工作;2008 年 8 月至 2021 年 2 月,先后在广东美瀚律师
事务所、广东达维律师事务所、广东君政律师事务所任职;2021 年 3
月至今任广州金鹏(东莞)律师事务所律师。2025 年 6 月至今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杨联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章程》《公司法》及中
国证监会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行人”。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
理工大学机械电子工程博士。2003 年 7 月至 2014 年 4 月历任广东机
电职业技术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2014 年至今任华南理工大学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副教授、教授;2021 年 9 月至今任广东启创智
能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3 年 3 月至今任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2022 年 8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万加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章程》《公司法》及中
国证监会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行人”。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