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80 证券简称:金牌家居 公告编号:2026-046
债券代码:113670 债券简称:金 23 转债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临时补流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3578 号)核准,金牌
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10,017,513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 28.5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85,999,996.15 元,扣除与
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6,461,073.46 元后,实收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279,538,922.69 元。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户的开立及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
订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5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及其泰国子公司金牌厨柜(泰
国)有限责任公司(GOLDENHOME(THAILAND)CO.,LTD.,以下简
称“金牌泰国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工商银行泰国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兴业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
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
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户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专户用途 银行账户
金牌厨柜(泰国)有限责任 中国工商银行(泰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5100358947
公司 国)股份有限公司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一: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二:GOLDENHOME(THAILAND)CO.,LTD.
(“甲方一”与“甲方二”合称为“甲方”
)
乙方:中国工商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
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账号为 5100358947,截至 2026 年 5 月
一期项目募集资金及补充流动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并获得丙方同意后,甲方可在内部决议授权范围内将专户内的部分资
金以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规定的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形式存放。甲方应将产品的具体金额、
存放方式、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甲方承诺上述产品提前支
取、到期或进行转让后将资金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
行管理,并通知丙方。前述产品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公告后,甲方
才可在授权的期限和额度内再次开展现金管理。上述产品不得质押,
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履行适用于本协议的义务。
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
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
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至少每半年度对甲方募集资金
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议第八条规定程序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
甲方专户的资料,但应当事先通知乙方;甲方同意并准允乙方按照丙
方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丙方提供甲方募集资金专户的所有资
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
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
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由丙方出具的单位介绍信。
专户对账单(加盖乙方印章),并抄送给丙方,条件是甲方同时同意
并准允乙方向丙方发送对账单。
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
集资金净额”)的 20%的,甲方应当及时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丙方,
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员(视情况而定)。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视情况而
定)的,应当至少在更换或委任前 15 天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
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六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
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和/或其他工作人员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者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行政处罚或被移
送司法机关的,甲方同意丙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丙方指令(需同时提
供相应证明文件)在上述事项发生时立即对专户资金采取冻结等处置
行为。查处结束后,解除上述冻结等处置措施。
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如果任何一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任何条款,给其他方
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
遭受的全部实际损失和费用。
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如有)之日起执行并生效,至专户资金
全部支出完毕并销户之日起失效。
四、备查文件
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
特此公告。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