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84 证券简称:海得控制 公告编号:2026-019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标的公司”)完成上一轮增资后,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市公司”或“公司”或“海得控制”)不再控制海得智慧能源,不再将其纳
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5
年 11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42)。
因海得智慧能源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引入由上海科技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及宜兴科产谷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合伙设立的上海辰耀宜创私募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辰耀宜创”或“Pre-A+轮投资人”或
“本轮投资人”)拟对海得智慧能源进行增资,以人民币 5,000 万元认购海得智
慧能源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739.9564 万元。因行业短期盈利前景具有较大不确
定性,且公司正在逐步审慎调整储能业务战略定位,优化资源配置方向,故经决
策,公司放弃相应的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等权利。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
有海得智慧能源的股权比例将由增资前的 37.89%变更为 36.66%,海得智慧能源
仍为公司参股公司,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更。其他股东亦放弃相应的优先认购
权、优先购买权等权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孟榕先生系海得智慧能源的控股股东,海得智慧能源为
公司的关联方。公司放弃本次增资相应的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等权利,涉及
上市公司因放弃权利导致与其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的情形,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
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郭孟榕
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在公司
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海得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制造;储能技术服务;电池零配件销售;电池销售;智能
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节能管理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
能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
咨询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配电
开关控制设备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
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金额 认缴金额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万元) (万元)
深圳海能投资科技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重庆优博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海宁海能科技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深圳市智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22,198.6932 100.00% 22,938.6496 100.00%
注 1:本公告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注 2:以上股权结构信息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数据为准。
股股东,海得智慧能源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拟放弃本次增资相应的优先认购权、
优先购买权等权利,涉及上市公司因放弃权利导致与其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的情
形,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得智慧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增资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辰耀宜创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诸光路 1588 弄 499 号 304 室-6
成立日期:2026-04-21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
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科技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产业知识产权运营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系第三方投资机构辰耀宜创基于自身业务布局需要及对海得智慧
能源的业务模式及细分应用领域的战略优势等诸多因素的考量,该交易定价客观、
公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五、协议的主要内容
款”)认购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739.9564 万元,增资款溢价部分 4,260.0436
万元计入标的公司资本公积。本轮投资人按照协议约定按时缴纳增资款。
增资协议一经签署之后即应严格遵照履行,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
责任。
协议经交易各方签名及/或加盖公章后成立。
派 3 名董事(含郭孟榕,且郭孟榕担任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海得控制有权委
派 1 名董事,智数有权委派 1 名董事,并经股东会选举产生。
会选举产生。标的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先购买权、优先出售权、优先清算权、反稀释、平等待遇等权利。
股东协议一经签署之后即应严格遵照履行,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
责任。
协议经各方签名及/或加盖公章后成立,经海得控制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本次放弃优先认购权事项认定为关联交易,公司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
是综合考虑公司整体发展及战略规划,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有
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此次放弃优先认购权未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的持续经营、
盈利能力及独立性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七、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计人民币 614.48 万元。
八、风险提示
本次增资方辰耀宜创与标的方海得智慧能源已就本次交易的款项支付、交割、
特殊事项安排、违约责任等进行了明确约定,但标的公司现处初创阶段,在未来
实际经营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产品研发、运营管理以及市场环境等
方面的不确定性,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及经营风险。公司将积极关注本次投资事
项及标的公司业务的进展情况,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了《关于放弃参股子公司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认为:
公司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需求,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