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6-045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32.02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为 4,327.03%;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子公司,其中被担保人子公司内蒙古翔福新能
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翔福新能源”)资产负债率约 70%;不存在对合并
报表外单位担保的情形,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焦作市国拓能源有限公司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
翔福新能源、北京旭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新能源”)与焦作市国
拓能源有限公司签订的采购合同及相关采购单等(合称“主合同”)项下所有债
权提供担保,最高主债权本金 5,000 万元。
近日,翔福新能源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以下简称“兴业
银行”)签署了 30,000 万元额度的《额度授信合同》,期限一年,具体额度业
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公司及公
司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阳控股”)分别与兴业银行签订了
《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旭阳控股对翔福新能源于前述授信业务承担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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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本金限额为 10,000 万元。
(二)融资及担保的审议情况
公司 2026 年 2 月 13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6 年 3
月 2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融资额
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接受控股股东担保额度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新增融资额度 30 亿元,包括银
行贷款、融资性租赁和其他融资方式等;公司为子公司前述融资提供担保新增额
度 30 亿元;公司为子公司 2026 年度合同履约、投标等履约事项提供担保的额度
为 5 亿元,包括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质量保函等;同意公司控股
股东旭阳控股及其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前述 2026 年度新增融资及业务履约提
供担保,额度分别为 30 亿元、5 亿元。
本次公司为子公司融资及担保事项均属于已审议的年度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翔福新能源基本情况
万元,净资产 101,280.97 万元,营业收入 20,749.15 万元,净利润 452.65 万元;
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翔福新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北京新能源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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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
元,净资产 3,819.92 万元,营业收入 401.67 万元,净利润 59.65 万元;不存在影
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北京新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履约担保事项
债权人:焦作市国拓能源有限公司
债务人: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旭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保证人: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财产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及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在内的全部债权之和。
当日)止。
权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花费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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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融资担保事项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债务人: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保证人: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旭阳控股有限公司
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
限于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融资和担保事项有利于补充公司子公司翔福新能源、北京新能源流动资
金,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
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本次被担保对象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
有效控制并能够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
五、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 43.87 亿元,对外
担保总余额为 15.41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082.43%;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
期债务、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等。
公司后续将努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进一步保证公司稳定发展,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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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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