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控股: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11 19: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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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岭南控股              证券代码:000524            公告编号:2026-025 号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 要 提示 : 本 公 司 及董 事 会 全 体 成员 保 证 信 息 披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 完 整,
没 有 虚假 记 载 、 误 导性 陈 述 或 重 大遗 漏 。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
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670,208,597 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1
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总额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
发生变动,公司将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
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则一致。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70,208,597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1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
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
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9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
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
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1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1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
月 1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1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6 月 1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6 月 4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
月 1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业大厦 C8 楼;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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