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720 证券简称:吉冈精密 公告编号:2026-044
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共 1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生、独立董事孙文龙先生因工作原因通过线上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174,320,525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反
对股数 62,2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同意股数 174,320,525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反
对股数 62,2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174,320,525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反
对股数 62,2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174,320,525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反
对股数 62,2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同意股数 174,320,525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反
对股数 62,2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股数 174,320,525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反
对股数 62,2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174,320,525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反
对股数 62,2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考核结果及 2026 年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同意股数 697,76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82%;反对股
数 62,2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8%;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周延、张玉霞、仲艾军、林海涛、董瀚
林、张英杰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 174,320,525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反
对股数 62,2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股数 174,320,525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反
对股数 62,2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股东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十一)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公司 2025
预案的议案》
《关于续聘天衡
会计师事务所(特
司 2026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
及 2026 年薪酬考
核方案的议案》
《关于修订<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管理制度>的
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新苏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韩阳、孙建伟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
《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
次股东会实际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公告中所载明的议案相符,本次股东会的表
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
《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
《江苏新苏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
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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