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9 证券简称:普洛药业 公告编号:2026-51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
资本。具体情况如下:
(1)回购资金总额: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且
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
(2)回购数量: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
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3)回购价格: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 元/股(含),未超过
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若公
司在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4)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
(5)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1)本次回购事项尚需股东会审议,存在公司股东会未审议通过的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
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如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
部分实施的风险。
(4)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
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
施或者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若出现上述情形可能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进行,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
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
于 2026 年 6 月 1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
方案应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有效维护全体股东的利
益,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公司在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
力及公司合理估值水平的基础上,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注销并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及定价原则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20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
不高于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公司回购期间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
等确定。
若公司在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
资金总额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 元/股(含)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
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 500 万股且不超过 750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
本的 0.43%-0.65%。具体回购数量和金额以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或回购股份实施完
毕时实际回购数量和金额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
起 6 个月内。公司将根据股东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
决策并予以实施。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15,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20 元/股测算,假设本
次回购全部实施完毕,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750 万股,占目前总股本的 0.65%。
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注销,预计公司股本情况将发生如下变化: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435,171 0.04 435,171 0.04%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158,008,405 99.96 1,150,508,405 99.96%
三、总股本 1,158,443,576 100 1,150,943,576 100.00%
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1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20 元/股测算,假设本
次回购全部实施完毕,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500 万股,占目前总股本 0.43%。
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注销,预计公司股本情况将发生如下变化: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435,171 0.04 435,171 0.04%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158,008,405 99.96 1,153,008,405 99.96%
三、总股本 1,158,443,576 100 1,153,443,576 100.00%
注:以上数据测算仅供参考,公司以截至目前的总股本进行测算,暂未考虑回购期间公
司股本变化等因素影响,测算的回购股份数量结果为向下取整,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
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实际实施情况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
未来重大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公司资产总计 1,225,019.63 万元,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656,102.62 万元,货币资金 363,458.12 万元,资产
负债率为 46.37%。假设此次回购金额按照上限 15,000 万元,按 2026 年 3 月 31
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分别约占公司资产总计的 1.22%、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合计的 2.29%。
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认为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不
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
份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
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
营能力。
(九)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
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
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回
购股份提议人在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之一致行动人东阳市横店禹山运动休
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禹山运动”)于 2026 年 1 月 13 日至 3 月 23 日累计增
持公司股份 6,927,1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0%。禹山运动计划自 2026 年 5
月 20 日起 6 个月内再次增持公司股份,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低于 6,000 万元且不超过 12,000 万元。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禹山运动已增持公司股份 6,057,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2%,
本次增持计划尚在实施中。除此之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他一致行动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均未发生变动,在回购股份期间也
暂无增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单
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在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若未来上述主体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
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全部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
合法权益。
(十一)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
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
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
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变更登记有关的全部事宜;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回购方案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且此事项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事项尚需股东会审议,存在公司股东会未审议通过的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
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如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
部分实施的风险。
(4)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
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
施或者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
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