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5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
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司《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等公告外,同日于公司内部网站公示了《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7 日至 2026 年 6 月 5 日在公司内部公示栏对本次拟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计 10 天。
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及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反馈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
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异议记录。
(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激励对象的审核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拟激励对象与
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
任职文件等。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司章程》
的规定和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并结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
查结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
(三)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
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列入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
故意隐瞒或引起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均符合《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
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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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