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7 证券简称:ST美晨 公告编号:2026-034
山东美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山东美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晨科技”)于近
日收到全资子公司杭州赛石园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石园林”)通知,
因与高唐县公用事业建设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高唐服务中心”)建设合同纠纷,
赛石园林向高唐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目前法院已受理;同时,因赛石园林
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金融借款
合同纠纷,未按调解协议履行,浦发银行已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
行。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诉讼基本情况
诉讼机构名称:高唐县人民法院
诉讼机构所在地:高唐县政通路 1 号
原告:杭州赛石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高唐县公用事业建设服务中心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工程及高唐花朝园二期南门辅道建设工程,建设单位为高唐服务中心;双方于
收合格。2022 年 10 月 26 日,由高唐服务中心委托的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出具
正式工程审计结算报告,审定工程结算总金额约为 2,007.14 万元,后高唐服务中
心始终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赛石园林为维护自身利益向高唐县人民法院提
起民事诉讼。
(1)判令高唐服务中心向赛石园林支付剩余全部工程款 2,007.14 万元;
(2)判令高唐服务中心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合计 348.70 万元;
(3)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全部诉讼费用由高唐服务中心承担。
三、前次披露重大诉讼进展情况
前期,公司全资子公司赛石园林因与浦发银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浦发银行
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案件号:(2026)浙 0102 民初 8749 号),
经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
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2026 年 5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关于重大诉
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截至目前,赛石园林因未按调解协议履行支付义务,浦发银行已向杭州市上
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2026)浙 0102 执 7933 号),杭州市上
城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二百五十
四条、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
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1)冻结、划扣被执行人赛石园林、美晨科技银行存款 2,428.88 万元及相
应利息;若存款不足的,则查封、扣押、冻结、划拨、变卖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2)冻结、划扣被执行人杭州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 17.27 万元及
相应利息;若存款不足的,则查封、扣押、冻结、划拨、变卖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诉讼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未披露的诉讼
仲裁事项 9 项,合计涉案金额约 734.01 万元(其中公司作为原告 2 项,涉案金
额约 104.88 万元;公司作为被告 7 项,涉案金额约 629.13 万元)。除此之外,
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上述新增案件尚未开庭,该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
影响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对于子公司被申请执行,公司将积极协调相关方,尽
快与相关方达成解决方案,同时公司也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的会
计处理,并将及时对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目前,公司生产正常、经营稳定、管理有序、市场客户加力拓展、外部
融资平稳推进。后续,公司将持续加强内部管理和运营管控,进一步完善风险防
控和预警机制,完善与非主营业务风险隔离防护保护机制,强化内部管理和运营
管控,全面提升风险抵御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和所有投资者的合法正当权益。敬
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美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