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6-051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实际为其提供
的担保余额 是否在前期预 本次担保是否
被担保人名称 本次担保金额
(不含本次担 计额度内 有反担保
保金额)
海南 新芝 仕食 品
科技有限公司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经审计净资产 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
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无
注:上述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债权人”)签署《最高额
保证担保合同》,就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新芝仕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
南新芝仕”“债务人”)与债权人在 2026 年 6 月 11 日至 2027 年 6 月 10 日期
间因业务办理而签署的一系列合同或债权债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授信额度
合同及/或各具体授信业务合同及/或其他债权债务文件)以及综合授信额度合同
等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 2025 年
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公司及合
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拟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合计不超过
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超过 5 亿元。相关事项的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融资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
告》
(公告编号:2025-101)。上述审议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的担保金额,实际担
保金额在上述审议额度内视公司和子公司具体经营需求确定。
本次担保事项在前述审议范围内,无需再次履行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海南新芝仕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
全资子公司
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持有海南新芝仕 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 王宇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60000MA5U0WUH04
成立时间 2021 年 5 月 24 日
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海南生态软件园二期创新大道云海吾乡西
注册地
区 11 栋 1101 室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一般经营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互
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互联网数据服务;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
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
经营范围
配方食品销售(经营范围中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向社会公示)许
可经营项目:食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
口;微小卫星科研试验(许可经营项目凭许可证件经营)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222,229.21 202,859.41
负债总额 211,263.61 191,919.96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资产净额 10,965.60 10,939.45
营业收入 56,112.35 202,519.23
净利润 -35.56 -364.72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相关方
甲方(债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乙方(保证人):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担保期限
保证期间为从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为免疑义,具体授信
的种类包括贷款及/或主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的银行授信品种,以下同)项下的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授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顺延至展期期间届满之
日后三年;若主合同项下存在不止一项授信种类的,每一授信品种的保证期间单
独计算。
(四)担保金额
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10,000万元。
(五)担保范围
最高债权额为债权确定期间内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
或有债务)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之和。其中债务最高本金余额为等值(折合)人民币(大写)壹亿元整;利息、
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
止;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
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六)反担保情况
无。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新芝仕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
海南新芝仕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提供担保的事项在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2025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
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融资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相关
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融资及担保额
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1)。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含本次)为
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同时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
形。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