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11 17: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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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09    证券简称:国金证券    公告编号:临 2026-52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维护市场价值和股东权益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3 元/股
  ● 回购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
  ● 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否
  ● 相关风险提示:
在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
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
案的风险;
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完成出售,若公
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致本次回购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本次回购方案存在无法实施或需要
调整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将根
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6 年 6 月 6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长沙涌金(集团)有限公司《关
于提议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控股股东基于对公司持续发展
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提议以公司自有资
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6 年 6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收
到提议回购公司股份暨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提示性公告》
                                 (公
告编号:临 2026-45)。
  (二)2026 年 6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本议案逐项
表决,均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公司本次股份回购用途为“为维护公司市场价值及股东权益”,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第二条第二款所规定的“公司股
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的条件。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6/6/9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3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6/6/6,由控股股东长沙涌金(集团)有限公司提
             议
  预计回购金额     15,000万元~30,000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13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1,153.8462万股~2,307.6923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
               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0.31%~0.62%
 回购证券账户名称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证券账户号码      B886068738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维护公司市场价值及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促
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
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上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
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可
自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
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
的,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期限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期限内,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对上述不得回购期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的,则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相应调整不得回购的期间。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拟 回 购 资 金 总
回购用途      拟回购数量                              回购实施期限
                        例(%)     额
                                                自公司董事会审
维护公司市场
价值及股东权                0.31%至 0.62%

                                                月内
   注:上述拟回购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13 元/股测算,具体
的回购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六)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通
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
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资金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回购后              回购后
                本次回购前
                              (按回购下限计算)        (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股)
               (股)      (%)             (%)    (股)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0     0               0     0               0     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3,705,364,910   100   3,705,364,910   100   3,705,364,910   100
  股份总数      3,705,364,910   100   3,705,364,910   100   3,705,364,910   100
   (九)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
 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未来发展的影响
 股东的净利润6.92亿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1,709.01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61.15亿元,货币资金(扣除客户存款后)
 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总资产的0.1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0.83%、货
 币资金(扣除客户存款后)的5.22%。根据上述财务数据,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
 况、未来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等情况下,公司认为以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5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进行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
 研发、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同时,本次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限内
 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不会对公司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 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
 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
 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经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在
 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与本次回购
 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经问询,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在回
 购期间不存在增减持计划。若上述人员后续有增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 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
   经问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均回复其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无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
若上述人员未来拟实施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十二) 提议人提议回购的相关情况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控股股东基于对公司持续发展的信心
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提议以公司自有资金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议回购公司股份暨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
号:临 2026-45)。
  (十三)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提议人、提议时间、提议理由、提议人在提
议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
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控股股东基于对公司持续发展的信心
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提议以公司自有资金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经问询,公司控股股东
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提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与本次回
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增减持计划。后续有增减持股份
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四)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之后 12 个月后采用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予以出售,并另行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若公司未能将本
次回购的股份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出售完毕,未实施出售的
股份将被注销。
   (十五) 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
情况。若发生股份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六)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授权经营管
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
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董
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
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回购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宜;
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
完毕之日止。
     三、 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在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
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
案的风险;
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完成出售,若公
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致本次回购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本次回购方案存在无法实施或需要
调整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将根
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其他事项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
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号码:B886068738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实施回购期间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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