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26 证券简称:康为世纪 公告编号:2026-028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
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为世纪”或“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公司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
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基本户
及一般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
意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2003 号)。公司本次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329.0278 万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
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48.98 元,此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4,075.78 万元,
扣除所有股票发行费用人民币 8,645.43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5,430.36 万
元。前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 2022
年 10 月 20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749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
与保荐人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IPO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合计 99,898.40 98,567.59
附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医疗器械及生物检测试剂产业化项目”已经在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三、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的原因
等支出。其中,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员工薪酬不能经由
企业专用账户代发,同时考虑到由于公司人员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均由公司基本
户及一般户统一划转,由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上述费用的可操作性较
差;
议价权,降低采购成本,且若按照募投项目用途拆分向供应商付款不符合操作实践,也
不便于募集资金的日常管理和账户操作。
四、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的具体操作流程
募投项目实施人员名单。如有调整,实施部门应当及时更新报备名单;
的募投项目相关款项提交付款申请。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以自有资金或
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款项支付,并统计募投项目中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先行垫付
的情况,分别建立明细台账;
募投项目相关款项等额划转至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并通知保荐机构;
目相关款项并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
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应当配合
保荐机构的核查与问询。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使用自有资金、银行
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规定。
六、相关审议程序
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公司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
项目部分款项,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
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预先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
目所需资金,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
流程,能够有效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
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的内容。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求做出
的安排,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
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