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公告编号:2026-046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担保事项概述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参股子公司深圳市三德冠精
密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德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于 2026 年 6
月 10 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深圳分行”)
签署了担保合同,为子公司与银行发生的授信业务提供信用保证。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为三德冠提供不超过 6,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
三德冠本次授信业务提供 1,960 万元的信用担保。三德冠其他股东楼宇星、吕亚
提供全额信用担保。
月 20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三德冠提供不超过 74,970 万元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使用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
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预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6-042)。
二、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
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融资达成展期协议的,公司在此不
可撤销地表示认可和同意该展期,公司仍对主合同下的各笔融资按本合同约定承
担连带保证责任。就每笔展期的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
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为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壹仟玖佰陆拾万元
整。在该保证最高本金限额/最高主债权数额内,不论债权人与债务人发生债权
的次数和每次的金额和期限,公司对该最高本金限额/最高主债权额项下的所有
债权余额(含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
的费用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说明
截至目前,公司已审批的有效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605,970 万元(含合并报表
范围内子公司的有效担保额度 531,000 万元,对参股子公司三德冠及其子公司的
有效担保额度 74,970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60.26%。
子公司实际使用银行授信余额为 137,672.50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
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15.54%。由于担保义务是在子公司实际发生授信业务(如
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贷款等)时产生,因此公司实际需承担担保义务的金额为
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和担保诉讼事项。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