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53 证券简称:和顺石油 公告编号:2026-029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
股份过户完成暨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协议转让的主要内容
际控制人晏喜明、赵尊铭及其一致行动人赵雄与陈琬宜签署《晏喜明、赵尊铭、
赵雄与陈琬宜关于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
(以下简称“《股
份转让协议》”)。晏喜明、赵尊铭及其一致行动人赵雄拟将合计持有的公司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0,314,3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0000%,通过协议转让的方
式转让给陈琬宜(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
公司实际控制人晏喜明、赵尊铭及其一致行动人赵雄与陈琬宜于 2026 年 3
月 18 日签署了《晏喜明、赵尊铭、赵雄与陈琬宜关于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
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补充协议》”)。双方就股
份转让价款的支付安排及后续股份锁定安排等相关事宜达成补充约定。本次调整
不涉及转让股份数量及转让价格。
? 本次协议转让的办理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
确认书》,股份过户登记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9 日,过户股份数量合计为 10,314,3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0000%,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 本次协议转让涉及的其他安排
本次协议转让受让方陈琬宜承诺自本次协议转让的股份登记过户之日起,根
据公司全资子公司和芯微(上海)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芯微”)收购上
海奎芯集成电路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奎芯科技”)控制权设置的业绩承诺
实现情况,分三期确定可解除质押股份数量。
? 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的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受让方陈琬宜自股份登记过户之日起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
东,其已在中登公司办理完成质押登记手续,并取得中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
登记证明》,股份质押登记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10 日,本次股份质押股份数量合
计 10,314,3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0000%,质权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和芯微(以
下简称“本次股份质押”)。
? 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 本次协议转让前期基本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晏喜明、赵尊铭及其一致行动人赵雄拟将合计持有的公司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0,314,3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0000%,通过协议转让的方
式转让给陈琬宜。其中,晏喜明拟转让数量为 5,948,1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转让数量为 1,115,0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48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及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
动人协议转让股份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二、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晏喜明、赵尊铭及其一致行动人赵雄与陈琬宜的
通知,本次协议转让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已取得中登公司出
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股份过户登记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9 日,过户股份
数量合计为 10,314,36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0000%,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
股,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本次股份过户完成后,实际控制人晏喜明、赵尊铭及其一致行动人赵雄、陈
琬宜的持股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转让前 本次变动 本次转让后
转让过户
股东名称 过户前持股 过户前持股 转让股份数量 转让股份 过户后持股数 过户后持股
登记日期
数量(股) 比例(%) (股) 比例(%) 量(股) 比例(%)
晏喜明 24,271,000 14.1188 -5,948,150.00 -3.4601 18,322,850.00 10.6586
赵尊铭 2026 年 6 13,266,000 7.7170 -3,251,130.00 -1.8912 10,014,870.00 5.8258
赵 雄 月9日 4,550,000 2.6468 -1,115,080.00 -0.6487 3,434,920.00 1.9981
陈琬宜 0 0.0000 10,314,360.00 6.0000 10,314,360.00 6.0000
注:上表中“持股比例”
、“股份比例”为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比例之间的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 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的情况
股东签署《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陈琬宜为该协议项下的业绩补偿义务人,为
保障该协议项下和芯微权益,陈琬宜拟将其基于《股份转让协议》及《股份转让
补充协议》取得的公司 6.0000%股份质押给和芯微,为陈琬宜的业绩补偿义务提
供质押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3 月 1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以股权收购及增资方式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5)。
本次协议转让受让方陈琬宜自股份登记过户之日起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
东,公司于近日收到陈琬宜的通知,其已在中登公司办理完成质押登记手续,并
取得中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股份质押登记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100%,质权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和芯微。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质押 是否 质押 质押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质押融
股东名 是否为控 是否为 质权
股份数 补充 起始 到期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资资金
称 股股东 限售股 人
(股) 质押 日 日 (%) (%) 用途
陈琬宜 否 10,314,360 否 否 100.00 6.0000 注
年6 除质 微
月 10 押日
日 为准
注:陈琬宜应将所持股份质押给质权人,作为其履行订立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项下业绩补偿义
务的担保。
协议》项下的业绩补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陈琬宜和奎芯科技部分股东承诺,奎
芯科技在业绩承诺期对应实现的业绩应达到相应标准。质押股份根据承诺业绩的
实现情况分三期解质押,具体安排如下:
(1)第一期标的股份解质押:在奎芯科技完成 2026 年业绩承诺后,陈琬宜
累计可解质押的质押股份数量为本次质押股份总额的 20%。
(2)第二期标的股份解质押:在奎芯科技完成 2026 年及 2027 年业绩承诺
累计金额后,陈琬宜累计可解质押的质押股份数量为本次质押股份总额的 40%。
(3)第三期标的股份解质押:在奎芯科技完成 2026 年、2027 年及 2028 年
业绩承诺累计金额或业绩补偿义务人已履行全部补偿义务(如有)后,陈琬宜累
计可解质押的标的股份数量为本次质押股份总额的 100%。
若因业绩补偿需要,公司及和芯微应配合陈琬宜解质押相应比例的公司股份
仅用于业绩补偿。若触发业绩补偿义务,补偿义务人应于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
意见出具且收到公司及和芯微补偿支付通知后的一百八十日内向公司及和芯微
足额支付业绩补偿款;公司及和芯微应配合乙方减持乙方持有的公司股份用于支
付业绩补偿款(包括但不限于配合解锁、解质押、办理解禁公告),若因公司及
和芯微未能及时配合或因监管政策原因导致陈琬宜未能及时完成减持或支付业
绩补偿款的,业绩补偿款支付期限可相应顺延且不构成补偿义务人的违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陈琬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持股 已质押股 已质押股 未质押股 未质押股
股东 持股数量 前累计质 后累计质 持股份 总股本
比例 份中限售 份中冻结 份中限售 份中冻结
名称 (股) 押数量 押数量 比例 比例
(%)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 (股) (%) (%)
(股) (股) (股) (股)
陈琬
宜
四、 其他说明
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
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本次协议转让过户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
管理暂行办法》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