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特钢: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11 17: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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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西宁特钢    公告编号:
                             临 2026-038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
         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6 年 6 月 11 日,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十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发行价格的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
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日,公司与天津建龙钢
铁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建龙”)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
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 天津建龙系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发行构
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
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 过去 12 个月,公司与天津建龙的控股股东北京建龙重工集团
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日常关联交易,该等交易已纳入公司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管理。过去 12 个月,公司与天津建龙及其他关
联人未进行与本次股份认购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的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
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西宁特殊钢股份有
限 公司 调整 向 特定 对 象发 行股 票 发行 价 格的 公告 》 (公 告 编号
   同日,公司与天津建龙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
协议》
   天津建龙系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发行构成
关联交易。
   过去 12 个月,公司与天津建龙的控股股东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
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日常关联交易,该等交易已纳入公司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额度进行管理。过去 12 个月,公司与天津建龙及其他关联
人未进行与本次股份认购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主体及签订时间
   甲方: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天津建龙钢铁实业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26 年 6 月 11 日
(二)股份认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
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西宁特钢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结果保
留两位小数并向上取整。
(三)补充协议的生效及终止
  补充协议于双方签字盖章(企业法人加盖公章且其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后成立,在《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约定的生
效条件全部成就或满足之日起生效。
  若《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补充协议同
时终止。
(四)其他
  补充协议系对《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和完善,系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组成部分,与《附条件生效的股份
认购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协议》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未提及但《附条件
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中有约定的,以《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约定为准。
  三、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的议案》《关于与特
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调整有利
于更好地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同意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
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的议案》《关于
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调
整有利于更好地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同意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
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的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
董事回避表决。
  (四)本次关联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
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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