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星科技: 关于免于要约收购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10 21: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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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9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事项概述
人仇建平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巨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星控股”)
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因巨星控股自身资金需求,巨星控股拟通过大宗交易
方式将持有的巨星科技350万股股份转让给仇建平先生。
   本次受让方仇建平先生持有巨星控股85.60%股权,系巨星控股的实际控制
人,本次转让前巨星控股和仇建平先生分别持有巨星科技38.82%和3.89%股份,
因此仇建平先生与巨星控股系一致行动人。
   本次转让事项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内部转让,不会导
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
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二、关于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免于发出要约情形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收
购人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一)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本次股份转
让是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发生变化”。
  本次受让方仇建平先生持有巨星控股 85.60%股权,系巨星控股的实际控制
人,转让前巨星控股和仇建平先生分别持有巨星科技 38.82%和 3.89%股份,因此
仇建平先生与巨星控股系一致行动人。
  本次转让事项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内部转让。本次转让
前后,仇建平先生与其配偶王玲玲女士、巨星控股合计控制的巨星科技股份比例
未发生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仍然是仇建平先生,符合收购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
持股份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
次交易相关程序的实施进展情况,仇建平先生编制了《收购报告书》及摘要,此
次收购事项具体内容可以查看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收购报告书摘要》或后续披
露的《收购报告书》。
确定。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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