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15 证券简称:联检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8
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
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6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第六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拟将董事会成员数量由9名调整为7名。
经上述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 1 名,由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另外 3名非独立董事和 3 名独立董事由公司股东
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周剑峰先生、刘小玲
女士、黄海鲲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何艳女士、秦
殊涵先生、赵政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何艳女士为会计
专业人士(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独立董事候选人何艳
女士、秦殊涵先生、赵政伟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兼任
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任时间未超过六年。
上述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核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资格进行了审核,认为上述董事候选
人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公司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相关
规定,本次换届完成后,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
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
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书面同意出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
已就其任职资格、独立性签署了《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的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全体董
事仍将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勤勉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期内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周剑峰,男,1974 年 5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程硕士学
位,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1998 年 7 月至 1999 年 7 月担任常州第一建筑工程
有限公司施工员;1999 年 7 月至 2011 年 6 月先后担任建科所试验员、副主任,
建科有限建材所所长、发展部部长;2011 年 6 月至 2018 年 5 月 3 日先后担任建
科股份检测中心副主任、主任、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2018 年 5 月 3 日至
兼任冠标(上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广东省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
联检(江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虹德认证(上海)有限公司、常州市建筑科
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青山绿水(江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重庆仕益产品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青山绿水(南京)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常安城市公共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云南华水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郑州高新工程
检 测中心 有限 公 司 、常州 市联 检 商 务 管 理 服 务 有 限公 司 、
ANINDYA SINGAPORE PTE. LTD.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剑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576,780 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3.04%;通过苏州奔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
及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
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刘小玲,女,1973 年 7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群众,
高级会计师职称、中国注册会计师。1993 年 7 月至 1996 年 5 月担任中国包装物
资常州有限公司会计;1996 年 5 月至 2003 年 3 月担任常州兰德工程软件有限公
司主办会计;2003 年 3 月至 2011 年 6 月先后担任建科有限财务部长、财务总监;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兼任标丰(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青山绿水(江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青山绿水(南京)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联检正德(江苏)技术有限公司、常安城市公共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南京绿创
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小玲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967,268 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2.16%;通过苏州石庄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
及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
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黄海鲲,男,1979 年 9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程硕士学
位,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2002 年 7 月至 2005 年 4 月担任常州市鼎达钢结构
有限公司技术员;2005 年 4 月至今先后担任江苏鼎达建筑新技术有限公司部门
经理、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8 年 5 月 3 日至今担任公司董事;2020 年 6 月 29
日起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中维建研(江苏)设计有限公司、江苏鼎达
建筑新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海鲲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41,000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0.79%;通过苏州石庄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及
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
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
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何艳,女,1977 年 4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中
共党员,会计学副教授。1998 年 8 月至 2001 年 3 月担任苏州大学工学院会计学
助教;2001 年 4 月至 2004 年 3 月,担任苏州大学商学院助教;2004 年 4 月至
学商学院会计学副教授。现担任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新锐合金工
具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
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
及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
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秦殊涵,男,1963 年 5 月生,新西兰国籍,具有中国境内永久居留权,硕
士学位,群众。1984 年 9 月至 1986 年 8 月,担任长春市仪表公司助理工程师;
月至 2007 年 3 月,担任英国天祥(Intertek)集团副总裁;2007 年 4 月至 2009
年 4 月,担任法国必维(BV)集团高级副总裁;2009 年 6 月至 2022 年 12 月,
担任比利时欧陆(Eurofins)集团中国区执行董事(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秦殊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
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及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
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赵政伟,男,1977 年 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
群众。2010 年 7 月至 2015 年 10 月,担任上海申浩(昆山)律师事务所主任;
担任上海天璇律师事务所主任。现担任江苏中民金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苏
州普热斯勒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政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
东、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及第3.2.4条所规定的情
形。经查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
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