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
二〇二六年六月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本项目保荐代表人孙泉、马忆南已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
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目 录
三、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联系地
六、保荐人关于发行人是否已就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
七、保荐人关于发行人是否符合板块定位及国家产业政策所作出的专业判断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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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在本上市保荐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保荐人、中信建投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
公司、上市公司、
指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春光科技、发行人
本次发行、本次向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指
特定对象发行 事项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
本上市保荐书 指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董事会 指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会 指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公司章程》 指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报告期、最近三年 指 2023 年、2024 年及 2025 年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本上市保荐书中所引用数据,如合计数与各分项数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差异,或小数点后
尾数与原始数据存在差异,可能系由精确位数不同或四舍五入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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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金磐开发区花台路 1399 号
成立时间: 2000 年 7 月 11 日
上市时间: 2018 年 7 月 30 日
注册资本: 13,519.005 万人民币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春光科技
股票代码: 603657
法定代表人: 陈正明
董事会秘书: 张明骏
联系电话: 0579-82395333
互联网地址: www.chinacgh.com
主营业务: 清洁电器软管及配件产品、整机 ODM/OEM 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清洁电器整机 ODM/OEM、核心零部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
售。通过在原料开发、结构方案设计、专用设备研制、模具开发、产品供应、售
后服务等方面形成的完善服务体系,致力于为清洁电器制造商提供多元化、系统
化、定制化的整机和核心零部件的解决方案。
公司已形成立足软管及配件、整机 ODM/OEM 业务协同发力的产品体系。
其中软管及配件产品主要包括伸缩软管、挤出软管、吹塑软管、吸塑软管和复合
缠绕软管以及水箱、卷线器、地刷、弯管、水袋、接头和手柄等;软管及配件主
要应用于吸尘器、扫地机器人、洗地机、除螨仪、布艺清洗机等清洁电器领域。
整机 ODM/OEM 产品主要包括吸尘器、扫地机器人、洗地机、除螨仪、布艺清
洗机等清洁电器,并于 2025 年延伸拓展至风扇、取暖器、空气净化器等环境家
居电器及家庭具身机器人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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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资产总额 285,058.27 236,179.50 195,779.79
负债总额 193,613.29 141,178.05 100,056.11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92,562.21 93,949.23 95,723.68
所有者权益合计 91,444.98 95,001.45 95,723.68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256,110.60 212,244.33 181,998.43
利润总额 -2,460.53 2,205.10 3,729.88
净利润 -3,249.29 1,385.81 2,705.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45.80 1,431.46 2,499.64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076.70 8,373.05 -8,997.1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789.91 -7,945.99 1,876.2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298.17 12,371.42 -4,490.9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43.39 14,193.90 -11,243.88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流动比率(倍) 1.01 1.22 1.42
速动比率(倍) 0.79 0.96 1.1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3.28% 38.94% 3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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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率(合并) 67.92% 59.78% 51.11%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37 3.28 3.24
存货周转率(次) 5.82 6.06 5.63
总资产周转率(次) 0.98 0.98 0.88
利息保障倍数(倍) -0.54 2.98 5.70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股) 0.67 0.61 -0.65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01 1.04 -0.82
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四)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素
(1)经营风险
①全球经济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围绕清洁电器行业开展,主要产品包括清洁电器软
管及配件、整机,市场需求最终取决于消费者对清洁电器的消费需求。目前全球
包括吸尘器在内的家用清洁电器的消费和使用主要集中于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
和地区,这些地区消费者对吸尘器的使用习惯以及更新换代需求,奠定了全球吸
尘器需求基础。近年来,国际经济环境复杂严峻,全球经济增速放缓,消费需求
疲软。若未来全球主要经济体经济发生剧烈波动,或发生其他诸如全球公共卫生
事件等对全球经济存在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影响消费者的消费能力和消费意
愿,将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②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包括各类塑料粒子(聚乙烯类、PVC、ABS 类、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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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等)、筋条、铝棒、增塑剂、电子线、电机、电池包、电源线等。公司塑料粒
子类原材料的上游为石油化工行业,其价格受石油价格影响而呈现一定波动性,
对公司盈利能力和稳定经营产生一定影响。若原材料价格显著上升,同时公司未
能与客户就调整价格对冲成本上升的影响协商一致,公司将面临采购成本大幅上
涨而带来的成本压力,进而挤压公司的利润空间。
③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目前我国清洁电器软管行业及清洁电器整机制造行业的从业企业数量众多,
行业同质化竞争激烈。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将有可能导致公司的产品售价降低或
销量减少,从而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随着年轻世代消费者逐渐成为家用电器的主要购买者,其对清洁电器的需求
也从原来强调实用性和性价比,逐步转变为更加注重清洁电器的精致外观、智能
互联和产品品质,清洁电器的市场竞争从而也呈现出更多维度。若未来公司不能
持续技术创新、增强研发能力、控制制造成本,公司清洁电器业务市场份额可能
会出现下滑的情形。
④替代产品风险
目前家居环境清洁方式主要包括用扫把、拖把和抹布等人工清扫,用吸尘器、
扫地机器人等自动化或半自动化清扫,其中扫地机器人等替代产品中无需使用软
管。公司软管产品及配件主要应用于吸尘器领域。随着生产技术逐步成熟,具备
体积小、智能化、自动化等优点的扫地机器人等替代产品将抢占更多的清洁电器
市场份额,对吸尘器的产销量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对公司软管及配件产品的销售
产生一定影响。
⑤国际贸易摩擦风险
以中美贸易冲突为代表的国际贸易形势变化频繁,全球经济正面临着多重压
力,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贸易摩擦政治化的倾向日益突出,影响全球经贸秩
序和供应链体系。公司出口及境外销售区域主要为美国及亚洲、欧洲国家,若贸
易保护主义持续加剧,且公司未能及时、有效应对,将对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构
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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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尤其是整机业务集中度较高。报告期内,公司对
前五大客户的销售占比均在 60%以上。公司将通过积累的核心竞争优势持续开拓
客户并扩大市场份额,但由于公司与主要客户合作密切,如果未来某一主要客户
降低或停止与公司的合作,则公司经营业绩将受到一定不利影响。
⑦整机业务客户订单下降或终止合作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整机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在 50%以上,是公司收
入主要来源,且公司整机业务前五大客户集中程度超过 90%。在整机业务方面,
公司系 ODM/OEM 厂商,若主要客户经营计划调整将原给予公司订单转移给其
他 ODM/OEM 厂商或其自身受市场竞争影响业务量下降,导致其从公司的采购
量下降,会使得公司订单减少。此外,如整机客户因自身战略方向调整,从原来
ODM/OEM 方式转为自主生产,将导致其减少对外 ODM/OEM 订单甚至终止与
公司 ODM/OEM 合作关系,也将使得公司整机业务订单下降。如果未来整机业
务主要客户订单下降或终止合作,公司不能及时通过市场开拓弥补订单损失,将
对公司的营业收入和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2)财务风险
①业绩持续下滑风险
报 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 分别为 181,998.43 万元、 212,244.33 万元 和
万元、1,431.46 万元和-1,045.80 万元,呈持续下降态势。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持续下滑的主要原因为(1)由于下游终端竞争加剧,公司
产品价格有所下降,公司综合毛利率从 2023 年的 12.50%下降至 2025 年的
损失增加所致。
虽然公司通过进一步提升管理能力、提升业务协同性、积极拓展新客户以及
强化人才团队建设等措施以改善公司经营业绩,但该等措施对改善经营业绩时间
无法准确判断。同时,若未来下游终端市场需求放缓、市场竞争加剧原材料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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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幅波动以及其他对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
较大不利影响,导致公司可能出现业绩持续下滑甚至亏损的风险。
②毛利率持续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2.43%、10.82%和 10.86%,整体下
降,其中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超过 50%的整机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34%、3.98%
和 4.96%。公司整体毛利率受各类产品毛利率变动及各类产品收入占比变动影
响,由于整机产品售价远高于零配件产品售价,如未来随着整机业务的进一步发
展,整机业务收入和占比持续提升,而整机业务毛利率却没有得到同步改善和提
升,将可能拉低公司整体毛利率,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
响。
③应收账款增加及回收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 54,343.93 万元、74,941.11 万元
和 77,275.67 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9.86%、35.31%和 30.17%,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保持较高水平。
虽然公司应收账款整体账龄较短,但是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不断增长,公司
应收账款余额持续增加,应收账款回收风险也将提高,若公司某一主要客户还款
能力下降,则公司将面临难以及时收回应收账款的风险。此外,应收账款余额较
大将占用公司较多营运资金,进而可能引起公司流动资金紧缺。
④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26,709.81 万元、35,948.72 万元和
升趋势。公司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和库存商品,虽然公司采取了不断优化原材料采
购和存货管理等措施,但公司仍可能存在存货跌价的风险,进而使得公司经营业
绩受到影响。
⑤汇率变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汇兑损益分别为-406.13 万元、-1,082.76 万元和 1,837.45 万
元。报告期内,公司来自境外的营业收入占营业总收入的比例整体呈上升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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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出口及境外销售产品,客户主要采用美元、林吉特、越南盾等外币结算。如
果未来人民币汇率发生不利变化,公司汇兑损失将导致公司盈利水平受到影响。
(1)审批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能否取得
相关批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2)发行风险
本次发行方案为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
资者的认购意向以及认购能力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情况、二级市场公司股票价格走
势、投资者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以及市场资金面情况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
影响。此外,因市场环境变化、根据相关规定或监管要求而修改方案等因素的影
响,本次发行方案可能变更或终止。因此,本次发行存在募集资金不足乃至发行
失败的风险。
(3)摊薄即期回报风险
本次发行后公司净资产和总股本规模将有一定增长。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建设及充分发挥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因此,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将可能无法与净
资产及总股本同步增长,从而导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下降,公司存在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下降的风险。同时,如果经营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则很可能会影响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预期效果。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不及预期及新增产能消化风险
苏州尚腾科技制造有限公司年产清洁电器制品 800 万台新建项目(一期)和
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经营预测期共 11 年,T+1 至 T+2 年为建设期,T+3 年开
始投产,达产率为 40%,T+4 年达产率为 70%,T+5 年起实现完全达产并进入稳
定运营状态,假设各期产销率假设为 100%。虽然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进行了审慎的可行性研究论证,但未来整体市场环境、供求关系仍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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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所处行业市场环境变化、产业政策变动、技术及工艺
变更等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市场开拓不力、无法满足下游客户需求或其他不可
抗力因素出现,都可能对项目的顺利实施、产能消化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存在项
目实施进度或产能消化不及预期的风险。
(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在当前的产业政策、行业技术水平、
市场环境和发展趋势等因素的基础上形成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产
业政策变化、市场环境变化、市场开拓进展不及预期等诸多不确定因素,使得募
投项目届时实现的销量、销售价格低于预测或经营成本高于预测,项目毛利率低
于预测,进而导致本次募投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甚至出现亏损的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稳定期预测毛利率在 9%-11%之间,高于报告期内公司整机业
务毛利率(1%-5%)。虽然公司为改善提升整机业务毛利率制定了一系列措施,
但未来毛利率的提升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募投项目实际运行毛利率低于
预期,将导致募投项目收益不及预期甚至出现负收益的情形。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固定资产将大幅增加,导致折旧费用相
应增加。公司 2025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1,367.98 万元,如果在募投项目建成后投产前,公司原有业务经营业绩未能显著
改善提升,公司存在短期内因募投项目折旧增加而出现亏损进一步扩大的风险。
此外,项目实施后如不能如期达产,或达产后不能按照原定计划实现预期的经济
效益,则新增资产折旧及摊销费用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公司
将面临利润下滑的风险。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情况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
值人民币 1.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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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方式进行,公司将在获得上交所
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同意注册文件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
实施。
(三)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
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量)的 80%。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有新的规定,公
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通过上交所审核并经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
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现金股利、
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将对前述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
转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四)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按目
前股本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数量不超过 40,557,015 股(含本数),
具体发行股票数量依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价格确定,计算公式为:发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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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总额/每股发行价格。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变化的事项,上述发行数量上限应做相
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将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会授权
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实际情况与本次发
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为进一步保证公司控制权的稳定,在本次发行通过上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
会同意注册后,公司在报送发行方案时,将根据具体情况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要求,针对参与竞价的对象限定单一认购对象(包括其关联方)认购股份数量(比
例)的上限,并限定单一认购对象(包括其关联方)本次认购股份数量加上其认
购时已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比例)后的股份数量(比例)的上限。
(五)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本次发行
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
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外机构投资者和自
然人等合法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
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通过上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
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相关规定及本次发行预案所规定的条件,根据
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
份。
(六)募集资金用途及数额
公司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7,633.49 万元(含 77,633.49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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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项目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苏州尚腾科技制造有限公司年产清洁电
器制品 800 万台新建项目(一期)
合计 103,394.71 77,633.49
注 1:苏州尚腾科技制造有限公司年产清洁电器制品 800 万台新建项目(一期)项目系苏州
尚腾科技制造有限公司年产清洁电器制品 800 万台新建项目的一期工程,苏州尚腾科技制造
有限公司年产清洁电器制品 800 万台新建项目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一期工程项目总投资调整为 48,104.71 万元,本次拟
使用募集资金 42,722.76 万元对其进行投资。
注 2: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项目总投资金额 32,000.00 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 11,620.73 万元对其
进行投资。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投资项目的募集资
金拟投入金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股东会的授
权,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投入进度和金额等进
行适当调整。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七)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
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由于公司送红
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限售期有新的规定,公司
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八)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交所主板上市交易。
(九)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公司新
老股东共享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十)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
个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有新的政策规定,则按新的政策进行相
应调整。
三、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
其他成员情况、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一)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
孙泉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保荐代表人,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
管理委员会副总裁,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爱慕股份 IPO、恒玄科技 IPO、广
汇能源配股、外高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国际医学非公开发行、松原股份可转
债、康泰医学可转债、东方精工重大资产重组、联明股份重大资产重组、王府井
公司债、隧道股份公司债、华大海天新三板挂牌等。现作为保荐代表人尽职推荐
的项目有杭州华大海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马忆南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现任中信建投证
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高级经理,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爱慕股份 IPO、
国际医学非公开发行、汉商集团非公开发行、松原股份可转债、康泰医学可转债、
联明股份重大资产重组、王府井换股吸收合并首商股份、华大海天新三板挂牌等。
现无作为保荐代表人尽职推荐的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二)本次证券发行上市项目协办人
冉大为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法律职业资格,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
业务管理委员会高级经理,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野风药业 IPO、中信博非公
开发行、宇新股份非公开发行、杰锋动力新三板挂牌等。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
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三)本次证券发行上市项目组其他成员
俞康泽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现任中信建投证
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执行总经理,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恒达新材 IPO、
爱慕股份 IPO、水星家纺 IPO、春光科技 IPO、数据港 IPO、德威新材 IPO、旭
升集团 2023 年可转债、岱美股份可转债、旭升集团 2021 年可转债、模塑科技可
转债、拓邦股份可转债、迪贝电气可转债、龙大肉食可转债、汉商集团非公开发
行、彩虹股份非公开发行、红宝丽非公开发行、山西证券非公开发行、禾嘉股份
非公开发行、模塑科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上实发展公司债等。在保荐业务执业
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王建海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
副总裁,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恒达新材 IPO、爱慕股份 IPO、迪贝电气可转
债、龙大美食可转债、岱美股份可转债、华大海天新三板挂牌等。在保荐业务执
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
好。
廖磊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现任中信建投证券
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高级经理,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美埃科技 IPO、兆
龙互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华大海天新三板挂牌。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
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李雨童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特许金融分析师,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
行业务管理委员会经理,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天富龙首次公开发行、岱美股
份可转债、得乐康首次公开发行、新筑股份非公开发行、天邦食品非公开发行、
鹏都农牧非公开发行、环球租赁公司债等。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四)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上海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28 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 2203 室
邮编: 200120
联系电话: 021-68801584
传真: 021-68801551
四、关于保荐人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
形的说明
(一)截至 2026 年 5 月 15 日,中信建投证券衍生品交易部通过自营业务持
有发行人股票 6,900 股。除上述情形外,不存在其他保荐人或其控股股东、 实
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
的情况;保荐人已建立了有效的信息隔离墙管理制度,保荐人通过自营业务持有
发行人股份的情形不影响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公正履行保荐职责。
(二)发行人或者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保荐人
或者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三)保荐人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发
行人或者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发行人或者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四)保荐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与发行人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保荐人与发行人之间亦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基于上述事实,中信建投证券及其保荐代表人不存在对其公正履行保荐职责
可能产生影响的事项。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五、保荐人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承诺的事项
保荐人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相关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状况及其面
临的风险和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通过尽职调查和对申请文件的审
慎核查,中信建投证券作出以下承诺:
(一)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有关证券
发行上市的相关规定;
(二)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
见的依据充分合理;
(四)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
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五)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人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
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六)保证上市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八)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
监管措施;
(九)中国证监会、上交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中信建投证券承诺,将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对推荐证
券上市的规定,自愿接受上交所的自律监管。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六、保荐人关于发行人是否已就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履行
了《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
定的决策程序的说明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2025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
议案。
经核查,本保荐人认为:发行人已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履行了《公司法》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以及上交所有关业务规则的决策
程序。
七、保荐人关于发行人是否符合板块定位及国家产业政
策所作出的专业判断以及相应理由和依据,以及保荐人的核
查内容和核查过程
(一)发行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公司主要从事清洁电器整机 ODM/OEM、核心零部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
售。通过在原料开发、结构方案设计、专用设备研制、模具开发、产品供应、售
后服务等方面形成的完善服务体系,致力于为清洁电器制造商提供多元化、系统
化、定制化的整机和核心零部件的解决方案。
公司已形成立足软管及配件、整机 ODM/OEM 业务协同发力的产品体系。
其中软管及配件产品主要包括伸缩软管、挤出软管、吹塑软管、吸塑软管和复合
缠绕软管以及水箱、卷线器、地刷、弯管、水袋、接头和手柄等;软管及配件主
要应用于吸尘器、扫地机器人、洗地机、除螨仪、布艺清洗机等清洁电器领域。
整机 ODM/OEM 产品主要包括吸尘器、扫地机器人、洗地机、除螨仪、布艺清
洗机等清洁电器,并于 2025 年延伸拓展至风扇、取暖器、空气净化器等环境家
居电器及家庭具身机器人领域。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与代码》(JR/T 0020—2024),
发行人所处行业属于橡胶和塑料制品业(C29)。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国民
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发行人所处行业属于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C29)。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7,633.49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
用后将全部用于“苏州尚腾科技制造有限公司年产清洁电器制品 800 万台新建项
目(一期)”“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不涉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
知》(国发〔2010〕7 号)、《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
(国发〔2013〕41 号)等相关文件中列示的产能过剩行业,亦不涉及《产业结
政策,不存在需要取得主管部门意见的情形。
(二)关于募集资金投向与主业的关系
公司深耕清洁电器市场,从清洁电器软管起步,业务范围不断拓展到清洁电
器配件和清洁电器 OEM/ODM 业务。
本次募投项目主要投向清洁电器、环境家居电器、家庭具身机器人产品。其
中,清洁电器产品主要为公司对现有主要产品吸尘器、洗地机等产品进行扩产,
为未来业务发展奠定基础。除此之外,本次募投项目还规划布局环境家居电器,
泳池清洁机器人等清洁电器,家庭具身机器人等智能家居产品,丰富公司产品矩
阵,同时为公司整机业务延伸拓展至机器人整机生产提供契机。
公司子公司苏州尚腾在吸尘器、洗地机、扫地机器人等产品的组装工艺、品
质控制方面已积累了成熟经验,具备整机 ODM/OEM 的全流程技术能力。本次
募投相关新产品的生产技术已成熟应用,所需生产工艺与公司现有生产工艺存在
重合,与公司现有产品业务具有较强的相关性。
本次项目的建设实施一方面是对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产能的扩增,另一方面是
丰富产品品类,以更好地服务公司客户需求,与公司现有产品相关性较强,其销
售模式与公司现有情况基本一致,能够依托公司现有销售渠道及市场影响力,不
会造成公司业务目标市场的重大变化。此外,本次项目通过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银行贷款,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为公司的持续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
公司本次发行紧密围绕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提升
公司综合竞争力,巩固公司的行业领先地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求及股东利益。
本次发行完成后,有利于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和资产规模,提升公司创新能力、
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快速增长,为公司进一步做
大做强提供资金保障。同时,募集资金到位,将有助于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优
化资本结构,充实营运资金,加强抗风险能力,提升市场竞争力,应对行业未来
的发展变化,为未来持续稳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保荐人的核查内容和核查过程
(1)查阅发行人工商登记经营范围,查阅《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2)查阅国家相关行业的产业政策、发行人所在行业的研究报告;
(3)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发行满足《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三
十条关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规定。
八、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安排
事项 安排
在本次发行股票上市当年的剩余时间及以后 1 个完整会计年
(一)持续督导事项
度内对发行人进行持续督导。
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
定的意识,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发行人的决策机制,
防止大股东、实际控制人、
协助发行人执行相关制度;
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
资源的制度
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进一步完善已有的防止高级管理人
防止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 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部控制制度;
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 2、与发行人建立经常性信息沟通机制,持续关注发行人相关
制度 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 1、督导发行人进一步完善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根据实际情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事项 安排
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 况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和程序做出相应的规定;
性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 2、督导发行人遵守《公司章程》中有关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
表意见 回避的规定;
项;
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的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
提交的其他文件。
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 3、因不可抗力致使募集资金运用出现异常或未能履行承诺
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 的,督导发行人及时进行公告;
等承诺事项 4、对确因市场等客观条件发生变化而需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的,督导发行人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变更,关注发行人变
更的比例,并督导发行人及时公告。
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文件的要求规范
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
发行人担保行为的决策程序,要求发行人对重大担保行为与
担保等事项,并发表意见
保荐人进行事前沟通。
持续关注发行人经营环境和
业务状况、股权变动和管理 与发行人建立经常性信息沟通机制,及时获取发行人的相关
状况、市场营销、核心竞争 信息。
力以及财务状况
根据监管规定,在必要时对 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发行人进行回访,查阅所需的相关材料并
发行人进行现场检查 进行实地专项核查。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规定、保荐协议约定的方式,及时通
报信息;
(二)保荐协议对保荐人的
权利、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
查阅保荐工作需要的发行人材料;
其他主要约定
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等。
发行人已在保荐协议中承诺配合保荐人履行保荐职责,协助
保荐人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尽职调查、
(三)发行人和其他中介机 审慎核查,协助保荐人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及时向保荐人及
构配合保荐人履行保荐职责 主承销商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文件和数据,以便
的相关约定 双方能及时完成有关工作,并对所提供的文件和资料的真实
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协助保荐人组织协调中介机构及
其签名人员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等。
本保荐人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要
(四)其他安排
求对发行人实施持续督导。
九、保荐人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十、保荐人关于本项目的推荐结论
本次发行上市申请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保荐人
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相关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
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并具备相应的保荐工作底稿支持。
保荐人认为:春光科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有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同意作为春光科技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并承担保荐人的相应责任。
(以下无正文)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之签字盖章页)
项目协办人签名:
冉大为
保荐代表人签名:
孙 泉 马忆南
内核负责人签名:
徐子桐
保荐业务负责人签名:
刘乃生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签名:
刘 成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