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聘请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的说明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以发行
股份的方式向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星集团”)购买其所
持有的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星辰”、“标的公司”、“标的
资产”)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
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在本次交
易中聘请的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情况如下:
及审阅机构;
上述中介机构均为本次交易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除上述聘请行为
外,公司不存在为本次交易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公司聘请行
为合法合规,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
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号)的规定。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聘请本次交易相
关中介机构的说明》之盖章页)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