炬光科技: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签订技术许可协议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10 20: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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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67           证券简称:炬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6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订技术许可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炬光科技”)全资子公司
Focuslight Switzerland SA(原 SUSS MicroOptics SA,以下简称“瑞士炬光”)拟
向全球领先的半导体代工企业(客户代号:AH 公司,限于保密协议,无法披露
其名称)
   (以下简称“AH 公司”或“被许可方”)开展微棱镜透镜阵列和垂直光学
耦合器相关技术许可,公司同意本次技术许可事项。本次许可的技术为瑞士炬光
独立研发的境外既有存量技术,属于基础工艺技术。协议项下一次性技术许可费
合计为 1,300 万美元,外加许可产品特许权使用费,协议期限自协议签署日起持
续有效,直至根据协议约定终止。本次交易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次协议涉及的一次性技术许可费为 1,300 万美元,将根据协议执行里程
碑完成情况分期确认收入,预计对公司当期及未来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产品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取决于被许可方未来销售情况,具有不确定性。
   ?本次许可技术为瑞士炬光独立研发的境外存量技术,权属清晰,许可行为
发生于瑞士,不涉及中国境内技术出口,未触发中国技术出口管制要求,亦不在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协议已对交易金额、生效条件、履约期限等作出明确约定,且双方信用良
好、具备履约能力,但因地缘政治、政策变动、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因素可能影
响协议履行,存在协议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的风险。若公司参与的 CPO(共封
装光学)边缘耦合技术路线在未来市场竞争中未能获得广泛应用或被替代技术超
越,将面临技术变现不及预期的风险。
  一、交易概况及审议程序
  公司全资子公司瑞士炬光拟与 AH 公司签署《技术许可协议》(Technology
License Agreement)。根据协议,瑞士炬光向 AH 公司授予一项非排他性、不可
转让(特定再许可情形除外)、全球性、需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技术许可,允许
被许可方及其关联方使用许可方拥有的微棱镜透镜阵列和垂直光学耦合器相关
技术(以下简称“许可技术”)进行半导体产品的修改、制造、使用、销售等行为。
同时,瑞士炬光将提供技术交付、工艺建立和验证等服务,以支持被许可方在其
制造设施中安装、验证和使用许可技术。
  本次许可事项已经公司 2026 年 6 月 1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西安炬光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标的和交易对方情况
  (一)协议标的情况
相关的工艺技术文档和实现技术文档;
艺建立和验证等服务,包括文档交付、技术研讨会、技术转移会议、工艺安装支
持、差距分析等,以协助被许可方在其指定工厂完成许可技术的转移、安装和验
证。
  (二)交易对方情况
成电路制造服务。
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
  三、协议主要条款
定再许可情形除外)、全球性、需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的许可,允许其修改、制造、
使用、销售、进口、出口、设计、测试和分销半导体产品。许可技术的所有权仍
完全归许可方所有。
得使用许可技术单独销售与许可方生效日提供的独立微透镜阵列组件直接竞争
的产品。
包商、开发合作伙伴和客户授予再许可。
下里程碑完成情况分期支付:
  (1)里程碑 1(合同签署):400 万美元;
  (2)里程碑 2(制造工艺差距分析完成,确定需订购的设备):200 万美元;
  (3)里程碑 3(在许可方硬件上演示制造可行性):200 万美元;
  (4)里程碑 4(在被许可方硬件上演示可制造性):500 万美元。
  付款触发事件为被许可方书面确认接受交付成果,或付款日期不晚于协议约
定预计完成日期的最终截止日。
阶梯如下:
  (1)累计销量<10 万件:每件 3.72 美元;
  (2)10 万件≤累计销量≤100 万件:每件 1.47 美元;
  (3)累计销量>100 万件:每件 1.14 美元。
    (4)每件许可产品的特许权使用费自首次商业销售起持续 8 年(第 8 年降至
和前景知识产权归被许可方所有;共同知识产权由双方共同所有,各享平等、不
可分割的权益。
侵权赔偿责任(因被许可方修改导致侵权除外)。被许可方应对其修改导致的侵
权索赔赔偿许可方。
引起索赔的工作范围(SOW, Scope of Work)项下许可方从被许可方收到的总付
款额与 800 万美元两者中的较低者。
十年,其他保密信息为五年。
未纠正时终止协议;被许可方可提前 120 天书面通知以任何原因终止协议。终止
后,被许可方有 12 个月清货期。
销售合同公约》(CISG,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Contracts for the International
Sale of Goods)适用。争议由新加坡有管辖权的法院专属解决,双方放弃陪审团审
判。
    四、本次技术许可对公司的影响
    (一)提升公司技术创新能力
    本次拟许可技术为瑞士炬光在被公司收购前独立研发的境外成熟基础工艺
技术,主要作为调控光路的核心连接组件。该技术需结合下游客户的具体系统需
求进行定制化开发。过往瑞士炬光已通过与全球头部客户的深度合作,完成了相
关产品的迭代验证,积累了深厚的技术底蕴。
    本次许可并非单纯的技术转让,而是“以许可促研发”的战略协同。公司技术
团队将深度参与基于该技术的联合开发项目,通过接触国际头部客户在 AI 算力、
数据中心等领域的前沿需求,加速自身技术迭代,持续提升公司在微纳光学领域
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二)优化资产运营效率,实现技术价值最大化
  本次许可为非独占性许可。协议条款充分保障了公司的技术自主权:瑞士炬
光在许可期内仍保留技术的完整使用权,并有权独立拓展其他市场及合作伙伴。
这一安排既满足了 AH 公司下游客户的紧迫需求,又为公司后续拓展其他市场客
户、扩大技术许可业务规模提供了灵活空间,有利于实现技术资产的高效流转与
价值最大化。
  此外,通过向 AH 公司授权该技术,将有效助力公司在 CPO(共封装光学)
光互联领域所参与的边缘耦合技术路线实现规模化的推广。依托 AH 公司及其下
游生态的市场渗透力,公司将显著拓宽该技术的应用边界,从而吸纳并覆盖更广
泛的潜在客户群体,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光互联产业链中的核心地位。
  根据协议安排,该协议的履行预计对公司当期及未来年度的业绩产生积极影
响,对公司长远发展产生积极贡献。上述协议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会产生
重大影响。
  五、本次技术许可的合规性及协议履行的风险分析
  (一)本次技术许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本次许可的技术是瑞士炬光独立研发的境外既有存量技术,知识产权归瑞士
炬光所有,技术许可行为在瑞士发生,不涉及中国境内的技术出口,未触发中国
境内技术出口管制要求,本次拟许可技术属于微纳光学领域技术,也不在《中国
作未违反中国技术出口管制相关法律法规。
  (二)协议双方履约能力分析
  协议已对交易金额、生效条件、履约期限等内容等做出明确约定,协议双方
均具有良好的信用,且具备履约能力。但如遇地缘政治、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
预计因素的影响,双方重新商定战略合作协议,但合同履约期较长,存在协议无
法如期或全面履行的风险。若公司参与的 CPO(共封装光学)边缘耦合技术路
线在未来市场竞争中未能获得广泛应用或被替代技术超越,将面临技术变现不及
预期的风险。
  本协议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签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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