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26-039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
(三)召开时间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1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四)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五)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良渚街道祥运路 366-1 号 1 幢 12 楼会
议室
(六)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 月 4 日
(七)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华兵先生
(八)会议记录人员:张琛先生
(九)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2 人,代表股份 34,296,72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5.544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33,312,6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98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4 人,代表股
份 984,0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60%。
(二)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5 人,代表股份 1,608,49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90%。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624,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3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4 人,代
表股份 984,0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60%。
(三)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
会议。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两位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通过
了如下议案:
提案 1.00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同意 34,19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16%;
反对 59,2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27%;弃权 3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09,5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682%。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浙
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会人
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
东会规则》
《治理准则》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